來源:澎湃新聞網
2017-12-04 08:35:12
月薪僅三千的職場新人,在課程顧問的“誘導”下,報了個3萬多元的英語培訓班。然后,當其要去外地工作,請求沃爾得蘇州培訓中心辦理退學時,卻遭遇了“退費陷阱”。
日前,澎湃新聞報道了蘇州沃爾得國際英語培訓中心“退費陷阱”事件后,引發強烈反響。有成都等地的多位沃爾得學員向澎湃新聞反映,他們同樣遭遇了退款難。
澎湃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像沃爾得這樣的英語培訓機構,借由加盟制而迅速擴張、分支機構遍地開花后,包括退費在內的管理變得愈發重要起來。
推銷套路?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剛畢業的職場新人毛健秋在蘇州沃爾得課程顧問的推銷下,報了3萬多元、共五個階段的課程。上完一階段后,毛因工作調動向沃爾得提出退學申請,卻因“只能退回3000多元”而遲遲未決。
澎湃新聞介入采訪報道后,日前,毛健秋終于了結了這樁“麻煩事”。沃爾得蘇州中心相關負責人陳女士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已經與學員協商處理妥當,只扣除了其已上課時的費用。最終,毛健秋拿回了1萬多元。
比毛健秋晚兩個月報名的李可沒上過一節課,最終按照合同,以扣除6800元的違約金實現退學。
毛健秋與沃爾得蘇州中心所簽合同。 受訪者供圖
而在蘇州中心的西南方向,距其2000公里左右的成都,還有至少10位學員正在進行著與沃爾得的“退款拉鋸戰”。
按照這些學員的表述,他們的“遭遇”與毛健秋大致相同。
同樣是剛畢業不久的年輕人,經不住推銷人員的勸告,留下聯系方式后收到中心的多通參觀邀請電話,或者當時就被推半推半就地拉到中心參觀。
在課程顧問的推銷下,他們購買了金額從2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英語培訓課程,采用的都是分期貸款方式,后又因各種原因相繼對沃爾得成都中心提出退學,但均未成功。
陳英(化名)今年8月報名后,突然查出子宮肌瘤和囊腫,手術費用的經濟壓力加上課程質量難盡人意,陳英在報名10天后便提出了退學申請,但至今沒有下文。
據多位學員講述,實際課程與課程顧問之前的宣傳,有諸多不符的方面。比如,所謂的“科學入學分級測試”其實就是課程顧問用英語問了幾個簡單問題后分級,且大部分是從NL(11個階段中的第二階段)開始學習。而當學員感覺課程較為簡單時,再由老師問幾個問題,然后升級。
至于當時宣傳中頗讓人心動的“外教課”,則必須是到一定級別才可以上,大部分學員接觸的還是中教課,而中教的老師水平參差不齊,學員的分組依據也不夠合理。有時候甚至出現,一群大人與上小學的小朋友一起上課的情況。
后來因為退費要求,學員們一起碰了面才知道,原來所謂的當天才有的“3000元優惠”幾乎人人都有。而無一例外的是,他們都是因這“優惠”而匆忙報名,或者至少留下個保留優惠名額的定金,為再次聯系留下“引子”。
此外,還有學員反映,成都沃爾得中心所屬的成都市金牛區金點培訓學校涉嫌跨區經營,在青羊區開辦另一家培訓地點,違反了成都市教育局2015年“不再跨區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
快速加盟的背后
成都中心系沃爾得加盟商。
總部位于上海、成立于2006年的沃爾得,在過去的10多年來,以直營和加盟的方式迅速擴大,目前在全國多個城市共有50家英語培訓中心。相比之下,比沃爾得早六年進入中國市場的“華爾街英語”,也不過開設了60余家學習中心。
其中,成都中心堪稱沃爾得公司的一支勁旅,過去三年均被列為沃爾得五大客戶之一。
對于現在傳統線下培訓模式競爭已經白熱化、且“外來背景”占據半壁江山的英語培訓市場而言,作為后來者的本土英語培訓機構要在這一市場迅速打開局面,母公司投資少、擴張快的加盟模式有時頗受青睞。
但伴隨這種輕資產經營而來的一大挑戰是,品牌商要如何經營好與加盟商的關系?如何確保品牌質量以及后續對加盟商的管理?
沃爾得的發展或許正體現出這種加盟難題。澎湃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發現,沃爾得有多起涉訴糾紛中,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與加盟商的特許經營合同等糾紛。
比如在2015年,沃爾得起訴兩位投資人,請求判令其支付月度特許使用權費及違約金等,被告則反訴沃爾得未履行加盟協議,未提供持續性服務支持,要求退還加盟金等費用。
還有,遵義沃爾得起訴沃爾得總公司,在履約過程中未能進行培訓、管理等技術服務支持,導致其無法獲取和掌握“沃爾得少兒英語學習法”等核心特許經營權利和資源。而沃爾得則反訴要求,遵義沃爾得支付和補交特許使用費、違約金等。
2012年,有來自北京的加盟商起訴沃爾得稱,受其網站夸張的宣傳及業務人員避重就輕的解說,誤以為被告經營的英語培訓品牌實力雄厚,是一個易經營、高回報的項目。但在投入了巨額資金進行前期準備期間,發現被告的宣傳有嚴重的誤導成分。
法院最終判決解除合同,沃爾得返還該加盟商所交的加盟金和保證金50萬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澎湃新聞注意到,就在今年6月,沃爾得所在的上海沃爾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吸引投資者加盟,對外發布含有“沃爾得教育加盟第2年即可盈利,5年的投資回報率40%-50%”等宣傳內容的廣告,屬于在招商等有投資回報與其的服務廣告中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內容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工商局罰款10萬元。
在成都發生的超過10起“學員訴沃爾得”案件中,沃爾得成都中心是否有“宣傳與實際服務不符”等問題,而沃爾得方面作為品牌商是否對加盟商成都金點學校進行了應有的管理和約束,截至發稿,沃爾得尚未就此對澎湃新聞作出回應。
“自愿”訂立的“霸王合同”?
此前,已有沃爾得成都中心學員在報名第二天就提出退課。協商無果后,起訴沃爾得成都中心,卻遭到敗訴。
當時的一位原告律師對澎湃新聞表示,由于學員在當時課程顧問的要求下在協議上簽字“本人閱讀確認無誤”,表明對方盡到了“提醒”的義務,因此這一點對他們造成很大不利。
敗訴后,沃爾得成都中心與該學員簽署了退款協議,退還60%學費(合同約定是退還50%),條件則是要求對此保密,不能以任何理由做出任何有損學校聲譽的事情,且退款協議由學校保存。
沃爾得成都中心的學員提供的《入學登記表附件》上寫明,7天內要求解除或提前終止合同的,退還培訓服務費50%,在簽訂之日起7天后要求解除或提前終止合同的,則機構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培訓費。
“畢竟是成年人,簽了字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次10名學員的一位代理律師表示,但是“7天之內,只退一半,7天以后,一分不退”的條款可以說就像“霸王條款”,雖然是雙方自愿訂立的,但是顯失公平。
澎湃新聞注意到,雖然同為沃爾得,但是成都中心與蘇州中心的“退費規定”并不一樣。相比于成都中心的“7天之內只退一半,7天以后一分不退”,蘇州沃爾得中心規定,協議生效30天內可申請退款,而30天之后,“除發生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且學校不予退還學員已支付的所有費用”。
該律師認為,由于該合同是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沃爾得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是學員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因此他們申請撤銷合同。
比如在課程內容的設置上,機構的宣傳承諾與實際履行的服務不符,“沃爾得宣稱可以隨時根據學員自己的時間上課,但實際情況是要提前一周預約,且課程是固定的,這就屬于涉嫌欺詐”,該律師表示。
而在支付方式上,“沃爾得當時告知學員的是分期付款,但其實在拿到原告的身份信息后,辦理百度有錢花貸款,這就應該是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不過,該律師坦言,由于當時宣傳內容并未在合同中體現,分期貸款的辦理過程也無視頻監控等證據,因此學員方的辯護難度較大。
有律師建議,從法律上來說,雙方自愿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但關于退費各省市有一些管理辦法。遇到這種糾紛,建議學員向教育部門投訴反映,由教育部門組織雙方協商調解。
同時,對于一些不太合理的合同條款和培訓機構的過分宣傳,教育機構應當加以規范。
又是新的一個月,百度有錢花的還貸提示也如約到來。今年8月就已申請退學的陳英不知道,每月1000多元的還貸“夢魘”還會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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