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微信公眾號
2018-05-06 20:52:05
原標題:夜讀 | 標簽不是你真實的模樣
只有我自己才能代表我。
第一次見丹丹的男友楊博士是在一次爬山的時候,他喝完水將水瓶直接扔在了地上。
我看了他幾眼,然后走過去對他說:
把瓶子撿起來,我們戶外是不能隨便扔垃圾的,要記得帶下山。
他看了看我們不好意思說:“我看到旁邊有垃圾我就直接扔了?!边呎f著邊把垃圾撿起來了。
從這開始我就給他貼上一個標簽:“亂扔垃圾不講究的男博士。”甚至對于他的博學多才都嗤之以鼻。
雖然看到他出了幾本書,還作為著名教育機構的老師,但在我心中他仍然有一個固定的標簽形象,甚至從亂扔垃圾、不講究,到變成不可靠之人。
后來我們一起參加了書友會的活動,丹丹男友談吐不凡,觀點深刻獨到,我才發現原來楊博士并不是我心中認為的那么不堪。
丹丹給我們分享了楊博士讓她不可思議的一面:原來一個看似高冷、穩重的男博士,一個博學多才、受人尊重的輔導老師,會因為工服上掉了兩顆扣子變得像小孩子一般生氣。
丹丹說:你一開始給他貼上標簽就認為他是這種人,甚至還將這種負面評價泛化到他身上其他方面的特質上,整體上他得到了一個偏低的評價。
這其實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評價的暈輪效應,我們很容易以自己固有的知識經驗以偏概全,以點概面。
就像網上所說:每個人都好比一個多面體,如同切割后的鉆石,最起碼也是塊鋯石,反正甭管什么石,多面體在陽光下都是會折射發光的。
你只看到一個面向,就給對方貼了標簽,無疑就失去了看到多面體的機會,也就失去了看到人性的多面體折射出絢麗的彩虹之光的機會。
不要隨意給人貼上標簽,喜歡的方面可以得到一個較高的評價,不喜歡的方面一個較低的評價,而無論哪種情況都會讓我們識人不清。
人們常常會依據自己的第一印象給遇見的人和事貼上標簽,進行分類,然后再按照所貼的標簽來下定義,做出判斷。
標簽這種東西,一旦被打在身上,便很難消除外界對自身的看法。
它代表著你就是這樣的人,對那些沒有真實接觸過的人而言,標簽成了別人了解自己的一個途徑。
最怕別人在沒有真實接觸過就以標簽去作為衡量一個人好壞或者品質德行的一個標桿。
叔本華曾說過:人們通常關注的是世俗常規給予一個人的角色和位置。所以一個人就像商品一樣地被貼上標簽并受到商品式的對待。至于這個人的自身是什么,根據其個人素質他是個什么樣的人,人們只是隨意地、并且只是意外地提及。
所以,不要根據別人貼的所謂的標簽,去做自己的判斷與決定,也不要隨意就對別人扣帽子,下定義。
當一個人被一種詞語名稱貼上標簽時,他就會作出自我印象管理,使自己的行為與所貼的標簽內容相一致,這種現象也被稱為“標簽效應”。
美國心理學家貝科爾認為:“人們一旦被貼上某種標簽,就會成為標簽所標定的人?!?/p>
有句話應該記?。翰还苣惚毁N上什么標簽,只有你才能定義自己。
就好比這段話:
我單身,但我不是剩女;
我是處女座,我愛秩序,但不是強迫癥患者;
女神、女漢子、女神經也好,御姐、吃貨、路癡也罷。
這些標簽都不能代替我,也不能定義我,他們都不是我真實的模樣。
只有我自己才能代表我。
所以,撕下別人給你貼上的標簽,也撕下自己給自己寫上的標簽,擺脫標簽的束縛,做回真實的自己。(作者: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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