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8-08-31 16:09:08
新華社哈爾濱8月31日電(記者梁書斌)記者從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了解到,近日該院對黑龍江省林業廳原廳長楊國亭受賄、貪污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楊國亭犯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7年7月,楊國亭在擔任黑龍江省林業廳副巡視員、副廳長、廳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申請、資金撥付、工程承攬及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12.2917萬元。此外,2016年3月,楊國亭利用擔任黑龍江省林業廳廳長的職務便利,要求本單位工作人員潘某為其個人購買價值人民幣14.5萬元的照相機1架,后該筆款項以購買電腦和辦公耗材的名義在單位財務賬目上予以核銷。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國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楊國亭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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