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8-09-03 19:33:09
新華社南京9月3日電(記者陳席元、眭黎曦)江蘇省教育廳3日出臺意見,決定試點舉辦綜合高中班。綜合高中班的學生在第一學年結束時實行普職分流,學生可根據個人意愿選擇參加普通高考,也可中職畢業直接工作。
根據意見,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均可舉辦綜合高中班,每個班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5人,學制3年。綜合高中新生入學后原則上全部注冊為普通高中學籍,在第一學年結束時實行普職分流。
選擇普通高中課程且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合格畢業生可參加普通高考;選擇中職課程且通過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的合格畢業生可以直接就業,也可參加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考試。
分流后,上職業學校的學生注冊中職學籍,上普通高中的學生保留普通高中學籍,綜合高中班的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全面負責。
課程設置方面,綜合高中班第一學年原則上以開設普通高中課程為主,同時加強技術類課程的設置與教學,并設置部分選修專業課程。學生分流后,選擇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繼續學習普通高中課程;選擇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學習公共基礎課程及相應專業的理論和技能課程。
意見提出,要尊重學生個性特點,加強生涯規劃教育,結合學生特長和個人意愿進行科學引導,倡導“適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提升學生自主選擇升學和未來職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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