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2018-11-27 14:04:11
張煒 攝
中新網客戶端11月27日電(記者 阮曉 張煒)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11月27日在香港大學召開。峰會委員會建議只有在強有力監管框架下,才允許對遺傳基因編輯進行臨床試驗,必須遵循10條原則:
1.無合理替代方案
2.試驗僅限于預防嚴重疾病或病癥
3.試驗僅限于編輯已被確信證明會導致或易患疾病或病癥的基因
4.試驗僅限于將這些基因轉換為人類普遍存在的版本,并已知與普通健康相關,很少或沒有證據顯示將產生不良反應
5.試驗提供有關風險的可靠臨床前和/或臨床數據及程序的潛在健康益處
6.對研究參與者的健康和安全臨床試驗進行嚴格監督
7.提供全面、長期、多代后續計劃,同時仍尊重個人自主權
8.保持最大透明度的同時,保障患者隱私
9.保持公眾持續參與,并持續評估健康及社會效益和風險
10.建立可靠的監督機制,以防止實驗擴展到預防嚴重疾病或病癥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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