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01-30 17:12:01
圖為抽獎活動信息。(資料圖) 鐘欣 攝
中新網南寧1月30日電 (記者 張廣權)廣西玉林市容縣一名2歲半男童跟奶奶在超市抽獎抽中一輛寶馬車,因獎品金額超過5萬元,涉嫌違法,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1月30日,記者從容縣工商局了解到,目前,調查結果已公布,涉事超市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被罰款5萬元。
事發2018年12月16日。此前,超市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抽獎活動信息,借此回饋消費者。超市宣傳廣告顯示,“購物滿38元即可獲得刮刮樂抽獎券一張,即有機會抽中寶馬小車一輛(使用權)”。
事發當天,涉事超市舉辦20周年慶抽獎活動,一名2歲半男童幸運抽中一輛寶馬。隨后,獎品被兌現,寶馬車被男童監護人開走。
對于“男童得到的只是‘寶馬使用權’,用完之后是否還要歸還商家”一說,該超市一鐘姓經理解釋稱,雖然宣傳信息寫的是使用權,實際上整輛車所有權已歸中獎者。
因參與抽獎的獎品金額超過5萬元,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當地工商部門隨后介入調查。
1月30日,記者從容縣工商局了解到,該超市周年慶特等獎獎項設置一事,目前處罰結果已向外公布。
據容縣工商局工作人員透露,該超市周年慶特等獎設置的寶馬小汽車價值14萬余元,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時,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容縣工商局消息,該超市進行有獎銷售時,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但在工商部門介入的情況下,及時停止違法行為,因此適用輕微處罰,僅罰款50000元,責令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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