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3-04 16:59:03
新華社???月4日電(記者劉鄧)為了吸引客源,海南省臨高縣一名經營漁家樂的老板陳某非法收購2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馴養,專供漁家樂顧客觀賞。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陳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為了吸引客源,陳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出資2000元讓王某高幫助購買2只猴子(一公一母)。之后,陳某將2只猴子馴養于自己經營的漁家樂場所內,供顧客觀賞。期間, 2只猴子繁殖了5只小猴。2019年4月16日,公安民警在陳某經營的漁家樂場所內查獲馴養的7只猴子。經鑒定,陳某購買的2只猴子為獼猴,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2019年5月21日,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獼猴2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此外,陳某還有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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