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8-25 14:55:08
新華社太原8月25日電(記者馬曉媛)記者從山西省政府獲悉,這個省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在全省高危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費由生產經營單位繳納,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
山西省明確,全省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人身傷亡賠償,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以及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
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時應覆蓋全體從業人員,并實行同一保險金額標準,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崗位等差別對待。
山西省要求,按照不同檔次,科學設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死亡賠償限額,但最低不得低于每死亡一人賠償30萬元,并根據山西省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化進行調整。
【編輯:朱延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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