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2020-08-26 17:41:08
日前,天津市津南區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通報了該區長青辦事處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劉占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經查,劉占江違反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下屬單位工程發包;違反生活紀律;編造虛假工程騙取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2020年1月,經津南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占江開除黨籍處分;由津南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事件回顧
2012年1月,劉占江轉業到津南區市容園林委(現與其他部門合并為區城市管理委)任黨組成員、副主任。
初到區市容園林委,他各種酒局、飯局不斷。不久之后,他便不滿足于這種吃吃喝喝、小打小鬧。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這個“窮怕了的人”,一旦手中掌握了權力,就不可遏制地跌入了貪腐的深淵。
2015年2月,劉占江甫一分管環衛所工作,就將其妻弟從老家叫到了天津,在其授意下承包了津南區雙港地區的掃保任務。在掃保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每個月克扣每名工人700到800元工資,接近工人勞動所得的四分之一。同時因為掃保工人流動相對頻繁,劉占江串通其親屬做了些手腳:一邊隱瞞工人離職情況,一邊派人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就這樣,通過克扣、虛報等方式,劉占江共套取公款百余萬元。
2016年至2017年間,津南區市容園林委下屬一家公司承接了一項市政工程,負責對一處拆遷地塊進行現場清理,內容涉及土地平整、垃圾清運、其他違章建筑拆除等。該公司恰好由劉占江分管,他便又打起了市政工程的主意,在工程中虛構了若干項目,直接把數百萬元工程撥款收入囊中。
2018年12月,劉占江調任津南區長青辦事處任黨委委員、副主任后,仍念念不忘自己熟悉的“撈錢渠道”,直到被區紀委監委采取留置措施前,他還在計劃著怎么能繼續在垃圾清運上動手腳。
查處經過
2018年7月,津南區紀委監委信訪室先后收到多封反映區市容園林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占江的舉報信,內容涉及環衛、拆遷等多個領域。
經集體分析研判,津南區紀委監委認為克扣環衛工人工資、虛設人頭吃“空餉”等問題具有較強可查性,決定成立核查組,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
由于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多且復雜,核查組工作人員逐條分析后,決定從克扣環衛工人工資這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關鍵點入手。查閱相關賬目、調取相關書證……通過外圍取證,核查組掌握了劉占江部分違紀違法事實,遂按程序對其進行立案審查調查。2019年7月16日,劉占江被采取留置措施。
然而在隨后的訊問過程中,劉占江并不配合。
“他一直心存僥幸,只交代違反黨紀的問題,其他的問題一概不提。”津南區紀委監委有關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說。
對此,審查調查組一方面加大對客觀證據的采集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對其他涉案人員的調查深度。不久之后,審查調查人員查實劉占江在分管工程中設計虛假工程項目,涉嫌貪污公款。與此同時,他還涉嫌索賄,其方式竟是向下屬員工以及管理服務對象銷售假酒。
“2018年,劉占江去外地旅游時,無意中發現當地賣的散裝白酒口味很好,就動了歪心思。回到天津后,劉占江想出這樣一個辦法——從外地購回低價散酒,包裝成茅臺,再通過暗示等方式賣給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審查調查人員說。
面對鐵證,劉占江的態度有了轉變,最終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
劉占江案發生后,長青辦事處召開了辦事處機關及下屬長青集團各企業干部職工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警示黨員干部廉潔用權,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環境。
劉占江的違紀違法行為,主要發生在津南區原市容園林委(現區城市管理委)任職期間。以劉占江案為切口,津南區城市管理委梳理了今年以來所有涉及發包、采購等工程項目,確定落實項目招投標、采購的時間表,確保按時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策。區城市管理委主要負責同志牽頭,在班子成員各分管領域內逐級排查并找出辦公用品采購、財務報銷等18個廉政風險點,分級整改。截至目前,津南區城市管理委對各風險點均已提出了應對處置措施。
作者:王小明 田 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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