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2020-09-18 08:32:09
原標題:福建男孩玩網游充值近8萬元 騰訊稱證據不足暫未退款
“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復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今年以來層出不窮。據第1眼-重慶廣電消息,鄧先生是福建人,在沙坪壩區開了一家餛飩店,幾年下來,兩口子辛辛苦苦攢了一點錢。但是前不久,鄧先生突然發現了一條異常的消費記錄,一番查詢,原來是自己14歲的兒子,為了玩網游,花了近8萬元。
從今年一月底開始,一直到七月,上面的數額從幾十到幾千不等。鄧先生說,他的兒子小鄧今年十四歲,這些錢都是孩子玩手游,偷偷充值的。鄧先生說,兒子小鄧平時很善于觀察,媽媽網購,他就在旁邊默默地看,然后記住了大人的密碼。
據了解,小鄧一共充值了三款游戲。除了直接在游戲界面里充值,小鄧還通過一些app購買游戲Q幣,點券。對于自己的花費,小鄧表示,沒概念。
隨后,鄧先生找到了游戲平臺騰訊公司,希望能追回兒子充值用掉的七萬多塊,沒想到等了三個工作日,工作人員的答復卻是:小鄧的充值都是用的成年人賬號,無法證明是未成年人充值。原來,小鄧玩游戲是用的姐姐的賬號,小鄧的姐姐已經成年,長期生活在福建。小鄧充值的8萬塊,還能追回來嗎?騰訊未成年人游戲監管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加急處理鄧先生反映的情況。
騰訊游戲官網顯示,騰訊游戲是全球領先的游戲開發和運營機構,也是國內最大的網絡游戲社區,隸屬于騰訊互動娛樂。騰訊互動娛樂,全球領先的綜合互動娛樂服務品牌,旗下涵蓋騰訊游戲、騰訊文學、騰訊動漫等多個互動娛樂業務平臺,致力為用戶提供包括網絡游戲、文學、動漫、戲劇、影視等在內的多元化、高品質綜合互動娛樂體驗。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于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按照上述規定,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游戲充值的,需要經家長的同意,追認,充值行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為游戲充值后,如果家長不追認的,游戲公司就需要退還充值的款項。如果是8周歲以下孩子為游戲充值的,需要由家長實施,孩子自己充值是無效的,游戲公司也要退款。(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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