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2020-11-30 08:47:11
一些在網絡交易平臺上評分高的商家未必名副其實——
刷出來的店,真值得去嗎?
周五下午,小馬在結束工作之后約著幾位朋友去一家西餐廳相聚,主要是看中這家西餐廳在某點評APP上的評分不錯,還有幾道自己喜歡的菜肴。可沒想到,這次體驗并不好。
他們發現這家餐廳并不像APP上說得那樣門庭若市,幾道推薦菜肴也并不可口。除了服務尚可,這家餐廳與點評APP上的描述相去甚遠,名不副實。小馬感覺被點評APP騙了,“再也不來這家店了。”
和小馬有同樣經歷的人并不少。確實,偌大的城市,想找一家有特色的店鋪有如大海撈針。點評APP應運而生,通過用戶提供內容讓一些未被發掘的優質店鋪為更多的人熟知。但這也為刷單提供了操作空間,原本是用戶體驗分享的空間,結果成為店鋪公關和營銷的地盤,甚至形成了一條產業鏈。用戶越來越難獲得真正有價值的信息。而在電商領域,此種現象更為普遍。
“刷單炒信”擾亂市場
成都,有名的美食城市。在北京工作的小楊今年國慶長假選擇去四川旅游,成都作為中轉站,前后要待三天。
去品嘗當地的美食成了小楊的首選。為此他做了大量功課,通過各種點評網站,選出幾家評分高、推薦人數多的餐廳。保險起見,小楊還讓成都當地的朋友推薦了一些餐廳。
“朋友推薦的餐廳在點評網站的評分不是很高。”可一對比,小楊起了疑。在成都期間,小楊既去了網上推薦的幾家餐廳,也去了朋友推薦的。“網上推薦的可信度只能到50%,有的確實不錯,但有些真不怎么樣。不過朋友推薦的都很不錯。”
為什么品質不高的餐廳反而有高評分?這就不得不說說“刷單炒信”。
“刷單炒信”是指在網絡交易平臺上通過刷單方式炒作商家信用的行為。這其中有正向和反向兩種。正向就是通過刷單來將自家信用和美譽提升,而反向則是來降低競爭商家的信用和美譽度。
伴隨電商的發展,“刷單炒信”逐漸有了產業鏈。某些商家為了在平臺競爭中獲得優勢,雇傭水軍刷單提升自己的信譽和市場競爭力或者刷差評打擊競爭對手。“刷單炒信”甚至成為一種兼職方式在微博、朋友圈、QQ群里進行傳播招聘。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懷學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電子商務領域中的商家刷評本質上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違規行為,通過虛構交易,不正當獲取商品銷量、好評量等行為,進而提升經營者信用。“‘刷單炒信’行為不當地提升商品的評價,直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等權益。”廖懷學說。
如今,“刷單炒信”已經給商家和消費者利益帶來了嚴重的損害。一些沒有刷單的優質商家,因為信用度不高而無法獲得更高的知名度,這種現象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消費者也無法購買到真正優質的商品或者服務。
“專業化”程度令人瞠目
在電商等互聯網平臺方興未艾之時,用戶提供的評價信息是判斷一種商品或者服務的重要來源。如今,當人們在看到眾多好評的第一反應卻往往變為“不會是假的吧?”
最初,刷單依靠的是直接登錄賬號刷單,多注冊幾個賬號,直接針對某個店鋪或者網頁刷評,這種模式直接但隱蔽性差;再就是通過“人肉模式”進行刷單,在各個刷單群發布需求,各群接到需求后組織人去刷;到現在,利用一些自動化的集成技術,可以實現一臺電腦控制多個手機、多個賬號刷單,既節省了時間,也節省了成本,同時大幅提高了效率。
不僅如此,經過多年發展,“刷單炒信”已經形成了清晰的產業鏈,“專業化”程度令人咋舌。
具體而言,產業鏈可以分為上、中、下游三個部分。上游是利用開發者提供的改機工具、代理IP等自動化工具以及買到的黑手機卡,批量注冊并控制各類互聯網平臺賬號;在中游,賬號商人為刷單代理提供各類賬號;到了下游,即各種代理為不同對象提供的特定刷單服務,包括提高信譽度、閱讀點贊、評論回復、提高粉絲量等,不同服務都有相應的收費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刷單還可以“私人定制”,根據不同平臺反刷量的技術措施制定具體解決方案,并根據方案的難易程度收取不同費用。
以直播為例。近年來,直播帶貨發展迅猛,一些知名主播帶貨能力讓人瞠目,幾萬件商品只需要短短幾秒鐘就可以一售而光。然而隨著數據的披露,“刷單炒信”的現象在直播中也屢見不鮮。動輒號稱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在線觀看人數其中有著大量水分,其中很多都是花錢買來的刷單和刷量的人數。而在一些微信群中,需要多少人數是明碼標價。
“‘刷單炒信’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廖懷學表示,商品的信用評價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的關鍵,經營者通過“刷單炒信”的不正當手段最終達到了虛假宣傳的目的,減少了其他經營者的交易機會,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商業權益和合法利益。
消費者不要“忍氣吞聲”
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厘清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刷單炒信”就屬于要被查處的營銷違法行為之一。
近年來,伴隨電子商務領域的發展壯大,相關法律法規也在加緊制定中。問題比較突出的“刷單炒信”則是法律監管的重中之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多部法律針對“刷單炒信”都有相應的處罰條款。
對立法機構來說,要堅持繼續完善完備對于“刷單炒信”等不正當違法營銷的法律法規監管體系,爭取做到與時俱進,不留死角,在法律法規層面不為這些違法行為留余地。
有法可依,還要執法必嚴。“行政監管機關應當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豐富監管措施,建立‘炒信黑名單’制度。”廖懷學表示。他還建議對“刷單炒信”者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定期及時向社會公布,讓大眾知曉,提高其違法成本。
在治理“刷單炒信”過程中,電子商務平臺要擔負起有效的主體責任,對平臺內的商家進行有效管理,通過各種方式手段杜絕“刷單炒信”現象的出現。“電子商務平臺應當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對‘刷單炒信’行為進行檢查監控,保證平臺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環境和交易服務,維護網絡交易秩序。”廖懷學說。
專家認為,無論是平臺上的商家還是線下實體店,都應樹立誠實守信經營的意識和理念,不要貪圖小便宜,走歪門邪道,而忽視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正途。對于商家,信譽和美譽的積累最根本的是靠產品和服務的質量,而不是營銷的方式和手段。
最關鍵的是消費者個人,在采訪中許多消費者表示由于追究困難等因素,導致在被“忽悠”之后不去追責,而是選擇“忍氣吞聲”,造成那些“刷單炒信”的商家更加肆無忌憚。
“我其實有過許多次這種被‘忽悠’的經歷,但是都沒有去追究,只是告訴自己和周圍朋友不要再被‘忽悠’,下次我要用各種方法甚至拿起法律武器來跟這種行為作斗爭,不能讓它欺騙更多的人。”小楊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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