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1-03-23 16:58:03
原標題:山東: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最高獎勵50萬
來源:齊魯晚報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玉巖
3月23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和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同志等解讀《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省政府安委會副主任、省應急廳黨委書記、廳長秦傳濱介紹,2019年省應急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我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獎勵辦法出臺后,人民群眾積極反映安全生產領域問題線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舉報獎勵情形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獎勵標準不高等問題,沒有發揮好應有的作用。 進入2021年以來,我省生產安全形勢異常嚴峻,接連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為盡快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結合當前全省開展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 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和省消防救援總隊等9個部門,在充分調研、反復論證、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獎勵辦法》,并已正式印發實施。
舉報獎勵范圍全覆蓋。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任何行業、任何領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都可以舉報。《獎勵辦法》將危險性高、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民爆物品、建筑、城鎮燃氣、交通運輸、特種設備、油氣管道、消防等22個行業和領域納入重點舉報獎勵范圍。
核查屬實給重獎。根據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獎勵辦法》分類逐項明確了獎勵金額,對舉報核實的實名舉報人分檔給予50萬、30萬、20萬、10萬等不同額度的現金重獎。
舉報情形具體化。《獎勵辦法》針對相關行業領域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具體規定了295項舉報獎勵情形,讓群眾知道“舉報什么”、“向誰舉報”、“獎勵多少”。其中直接獎勵50萬的情形19項,獎勵30萬的情形29項,獎勵10-20萬的情形91項,獎勵2-5萬的情形96項。同時規定了兜底條款,對未列明獎勵情形的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同樣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舉報資金財政支付。《獎勵辦法》規定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支付。省級舉報獎金可以由受理部門自行組織發放,也可以向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申報,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發放,以確保舉報獎勵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舉報人手中,保障好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鼓勵企業內部職工積極舉報。企業內部職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可向企業提出整改建議,企業對查處隱患的職工參照發明創新、技術革新獎勵標準予以獎勵,對企業拒不采納、整改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職工可直接向有關部門單位舉報。《獎勵辦法》規定,企業內部職工精準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在規定的基礎上再上浮20%。
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給予重點獎勵。《獎勵辦法》規定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經查實的,視事故大小、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舉報人3-50萬元的獎勵。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獎勵辦法》對企業安全管理和部門監管提出明確要求,不管是企業職工,還是社會各界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都不能代替企業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對于受理的舉報線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核實、跟進執法、跟蹤督辦、嚴厲查處,督促企業第一時間化解風險、消除隱患,嚴防風險隱患轉化為安全事故。同時《獎勵辦法》對保密制度作出嚴格規定,負責舉報受理、核查、獎勵發放等事項的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舉報人的任何信息,給予舉報人最大程度的保護,消除群眾后顧之憂,讓群眾放心監督。
【編輯:朱延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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