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新聞網
2019-04-29 22:05:04
廣西新聞網南寧4月29日訊(記者 宋瑤 冼妍杏)4月29日,記者從解讀廣西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指標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同時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
發布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冼妍杏 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調 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
根據《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統一按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同時,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可自愿在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和300%之間選擇確定。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也有所調整,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
《通知》還規定,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均為0.5%。
同一時間段內,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截至2019年4月底,累計基金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基準費率下調20%;累計基金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基準費率下調50%。在執行本次階段性降低費率的同時,用人單位符合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76號)規定浮動費率的,執行下浮費率或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最高優惠費率;應執行上浮費率的,只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暫不執行上浮費率政策。
減輕企業負擔 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發放不受影響
在新聞發布會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樂永紅表示,上述政策實施后,將大幅度減輕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壓力。據測算,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2019年廣西將減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81.48億元;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將減少57.78億元。
在失業保險方面,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實施期間,失業保險繳費和工傷保險繳費預計分別減少19.7億元和4億元。
“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都能從這次降費政策中受益。費率降低以后,企業參保的門檻降低了,不僅可以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發展的后勁,同時也有利于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將更多的職工納入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中來,形成企業發展與社會保險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樂永紅說道。
社會保險費率降低,是否會影響廣西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對此,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黃緒全明確表示,本次降費政策的實施,不會影響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據介紹,經過多年發展,廣西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積累了一定的結余,2018年全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收支結余97.7億元,年末滾存結余607.8億元。預計降費后,2019年仍能保持收支略有結余,未來幾年基金的收支壓力也能處在合理水平,不會出現基金結余耗盡的情況。同時,廣西財政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加大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自治區級統收統支,以及中央調劑金充實等方式促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