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聲在線
2019-05-26 08:20:05
湖南高溫津貼7月至9月發放
標準為每人最低150元/月
長沙晚報訊(全媒體記者 周小華)最近長沙氣溫漸高,勞動者是否有高溫津貼?該如何發放?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獲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月、8月、9月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目前湖南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最低150元/月,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補貼,每人每天不低于6.9元。
2012年6月,人社部等4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該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值得關注的是,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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