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3日訊 這不是劉某國第一次盜竊,也不是劉某內第一次盜竊,但卻是兩人第一次“合體”盜竊。
第一次“合體”盜竊
2020年11月18日3時左右,劉某國和劉某內來到了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一處民房,被害人楊某的住處就在這里,這是劉某國和劉某內此次“合作”的目的地。
雖然是第一次“合作”,但之前兩人各自的盜竊經驗讓他們配合十分默契:劉某內望風,劉某國則用插片撬開楊某的房門,進入楊某的房間,將楊某放在臥室床頭柜上一臺白色iphone11手機盜走,經鑒定,這部手機價值4418元人民幣。
見劉某國順利得手,劉某內便離開了,劉某國獨自將手機銷贓,并很快將銷贓所得花光。
“經驗”豐富的拍檔
在劉某國和劉某內這次“合作”之前,兩人各自有著十分豐富的盜竊“經驗”。
出生于1979年的劉某國,曾經于2010年、2012年、2017年,先后3次在廣東珠海、北京、湖南長沙犯下盜竊罪,累計被判處四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以及一萬三千元罰款。
而出生于1986年的劉某內,雖然年齡比劉某國小,但他的犯罪經歷可遠比劉某國豐富。除了2008年、2010年、2013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先后6次,在廣東深圳、廣東珠海、湖南益陽、福建晉江、山東日照、安徽淮南犯下盜竊罪,累計被判處6年11個月的有期徒刑,以及一萬五千元的罰款外,還曾于2012年因為吸毒被湖南省耒陽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并剛剛于2020年7月3日刑滿釋放。
搭檔攜手再“進宮”
搭檔二人的第一次“合作”十分順利,不過被抓也十分順利,11月18日實施盜竊的當天,兩人就被警方抓獲了。
也許是對被捕和審訊流程十分熟悉,劉某國和劉某內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
3月18日,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劉某國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劉某內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兩人都曾因故意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都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不過兩人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劉某國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劉某內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閃電新聞記者 曹寧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