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24日訊 近期,濟南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判決一起工傷認定行政案件,通過精心研析案情、耐心釋法說理、誠心減輕訴累等多項舉措促進案件質量和群眾滿意度雙提升,實現了勝敗皆服的良好效果。該案判決后,原告主動撤回對另一起相關案件的起訴,并來到法院為承辦法官與人民陪審員送錦旗致謝。
精心研析案情。2022年3月,原告濟南某公司的一名員工在出差期間于居住的賓館內死亡,該公司向被告某區管委申請工傷認定。被告認為員工系非工作時間、非因工作原因導致的死亡,于2022年6月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決定書作出后,該公司與員工親屬不服決定,認為其對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認定不合理,向法院起訴。法官認真梳理案情、分析有關證據與公司對施工項目的相關要求,并全面檢索有關案例及最高院相關答復,認為工作時間有一定的延續性,工作地點有一定的延展性,故綜合認定該案中整個因工外出的期間均應為工作時間,對于工作原因的認定也作出了合理合法的解釋。庭審期間,人民陪審員也對是否認定成工傷主動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耐心釋法說理。承辦法官將針對性釋法工作貫穿案件始終,耐心細致為當事人答疑解惑,有問必答,有疑必釋。分別于開庭前、庭審中、判決后三個階段,向被告方出庭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細致解釋相關規定、行政訴訟的舉證規則及判決原因,并在裁判文書中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說明工傷認定應盡可能體現工傷保險的保障功能,以維護工傷職工的利益,分散用人單位的用工風險。
誠心減輕訴累。為避免當事人“多跑路”,承辦人在審理期間多次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與當事人“線上座談”釋法,取得了較好效果。最終,該判決通過對案件事實的深入剖析、對爭議焦點的詳細闡述、對法律適用的充分解讀,獲得了原被告雙方的一致認可,雙方均服判息訴。在該糾紛解決之后,法官分析另一起相關案件已無訴訟必要,遂向原告公司解釋說明情況,原告主動撤訴,并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