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0日訊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調解一起涉著名藝術家著作權維權案件。
該起案件的原告韓美林系我國當代著名藝術家,曾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平藝術家”等多項榮譽稱號,代表作品包括2008北京奧運吉祥物福娃、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航徽等,其紫砂壺作品受到國內外業界的廣泛關注。
2019年8月,韓美林先生的學生發現濟南某公司在其經營場所陳列并銷售署名“韓美林”的紫砂壺58把,并附有署名“韓美林”及載有韓美林先生肖像的“作品證書”,后經韓美林先生確認,前述紫砂壺非其所作。經調查,涉案紫砂壺系伍某制作假冒韓美林署名的紫砂壺作品,汪某自伍某處購買116件產品,并將其中58件以29萬元的價格轉售給濟南某公司,該公司由于不知情,在其店鋪內公開展覽并銷售上述作品。原告以三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美術作品著作權為由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案作為知名藝術家維權案件,所涉被訴侵權產品數量較多,案情較為復雜,案件標的額較高。立案后,承辦法官立即與各方當事人取得聯系,組織各方當事人及代理人進行證據交換并到某公司現場勘驗,要求各方對涉案紫砂壺的外觀設計、署名部位及署名方式等細節進行逐一比對、拍照及攝像存證。經過為期三天的現場勘驗和證據交換以及前后兩次開庭審理,案件事實已全部查清。
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前提下,承辦法官田越洋庭長對被告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力促當事人達成和解,三被告認錯態度良好,積極過付了賠償款,原告韓美林先生也給予被告充分的諒解。本案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韓美林先生親筆書寫錦旗致謝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