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瑯琊新聞網
2017-03-27 19:40:03
原標題:臨沂市區又有三棵樹被砍市園林局:已取證調查
瑯琊新聞網3月27日訊(記者何金洧通訊員韓繼飛)3月27日一早,位于臨沂市沭河路與廣州路交會處金河社區附近正在開花的3棵大規格紫葉李被砍殺,臨沂市園林局直屬管理所報警,臨沂市公安局、臨沂市城管局、臨沂市園林局綠化監察部門到場取證處置。市園林局表示,將采取措施堅決遏制隨意破壞綠化成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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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三棵新被砍伐的樹樁在陽光下顯得刺目,新鮮的木茬上透著濕氣,一棵未被砍掉卻被鋸掉一側枝干的樹顯得丑陋而別扭,同一區域也明顯缺苗少株、樹形古怪,有的地方還留前已經干枯的樹樁,附近的雪松被砍得十分難看。顯然,這里不止一次被砍過和鋸過。派出所警官、城管執法人員和市園林局綠化監察人員與管理所負責人一同察看了現場,拍照取證,并在現場不遠處一綠化帶內找到被砍伐的苗木。警察通過走訪調查和附近商鋪調查取證,通過偵察初步鎖定了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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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張效金副所長介紹,北城新區建設時就進行了高標準的規劃、設計和綠化,諸如踩踏、擅自開口、占用綠地、砍伐苗木等現象時有發生,綠化移交給市園林局直管后,加大了管護力度,但仍有人蓄意破壞,時有報紙媒體曝光。特別是一些沿街商鋪、飯店和攤點處是北城綠化的重災區,有些商家認為樹擋了招牌,擋了自己的財路,這主要與保護意識差,對公共綠化沒有歸屬感有關,其實恰恰是良好的綠化和城市環境才能給商家帶來滾滾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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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監察室左德欣中隊長介紹,經現場查看,被砍伐的綠化樹木有,紫葉李2棵(胸徑15公分和18公分)、大葉女貞1棵(胸徑15公分)。因違反了《臨沂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反本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責令停止侵害,并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管理單位已經報警,違法者還面臨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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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張先生說,這沿街的樹已經有七八年了,被破壞上這樣子實在可惜,這和幾個商家脫不了干系,明眼人一看這就是感覺擋了視線了就胡砍濫伐,按常理這些樹離店面不近,前面還有一大塊停車場地,怎么就容不得這幾棵樹呢?人哪,可不能為了錢就黑了心,眼里沒了法。這綠化該怎么管?怎么保護?對這些人就該法辦,該抓抓,該罰使勁罰,不行不給發照,不給供電,讓他經營不起來!是時候管管了,要不然誰都敢砍,還有樹嗎?還叫什么宜居城市、文明城市!
根據《城市綠化條例》有關條款規定了對破壞綠化的罰則: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樹木的;
(三)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
(四)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
第二十八條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設點申請批準文件,并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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