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愛濟南新聞客戶端
2017-04-02 18:44:04
欠下2000余元物業(yè)費,租客留下鑰匙跑了。本以為租房押金能派上用場,結果,中介又堅稱,一年前,房客根本沒交押金。近日,濟南市民張女士通過21世紀中介出租房屋,就遇上了這樣的煩心事。
一年前,張女士委托21世紀不動產濟南錦澤加盟店陽光100店,出租其弟名下房屋。因當時她弟弟在國外,因此,聯系中介,尋找租客等事宜,均由張女士代辦。
2016年2月20日,在該房屋中介,張女士與租客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上約定,租客支付一年房租、押金還有中介費用。同時,租客將費用交至房屋中介后,再由房屋中介打至張女士弟弟賬戶。
房屋租賃合同上,清楚地寫著,該房屋租金每月2500元,租金總額3萬元,房屋支付方式為年付。同時,由租客交納2500元房屋保證金,以及承擔居住過程中產生的水、電、暖等費用。
今年,接近房租到期日時,張女士提前通過中介,告知租客,房屋不再出租,希望租客離開房屋前,能結清水、電、物業(yè)費等費用。
誰知,租客將鑰匙放在門口地墊下,沒和任何人說一聲竟偷偷離開。直至張女士接到物業(yè)催款電話時,才知,租客離開前,還有2000余元的水、物業(yè)費等未結清。
情急之下,張女士想到了押金。可是,到了那時,她才知道,一年前,弟弟并未收到押金。按照張女士弟弟提供的轉賬明細,2016年2月23日,他只收到中介打來的28303元房租。
隨后,張女士再次找到21世紀不動產濟南錦澤加盟店陽光100店。“本來還想著押金有可能在中介那里,結果中介也說從沒收過租客交納押金。”張女士有些氣憤。“作為中介老客戶經理,怎么會疏漏到不收客戶押金呢?”
對于此事,21世紀不動產濟南錦澤加盟店陽光100店相關負責人左女士表示,之前和張女士簽訂合同的客戶經理已經離職,但據客戶經理反映的情況,租客確實沒有交納押金。
“如果租客交了押金,會有公司開具的相關憑證,公司也會有備案。”左女士稱,中介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情。知道事情后,已經多次與租客進行溝通,希望當面解決此事,但租客總是已各種理由推辭。
她表示,如果最終租客仍拒絕出面解決此事,將考慮走法律途徑。
原標題:租客走了中介經理離職 押金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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