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7-05-03 07:19:05
原標題:島城全面實行“河長制”
青島發布省內首個市級河長制實施方案 四級河長體系年底前建立
早報訊 “河長制”被列入我市第十二次黨代會報告和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昨天記者獲悉,《青島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已正式發布,這也是省內發布的第一個市級河長制實施方案。
鼓勵設立民間義務河長
青島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4條,各類水庫571座,這些水利工程在防洪、除澇、灌溉、城鎮供水和生態調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功能。與此同時,青島也是典型的資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247立方米。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全面實行河長制意義重大。
我市實行河長制始于2013年,是全國較早實行河長制的城市。最早是在墨水河流域試行環境污染整治河長制,重點加強墨水河流域污染防治,改善墨水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截至目前,全市30余條重點河流、220個河段已實施河長制管理。
《青島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與此前實行的河長制區別在哪兒?工作人員介紹,主要任務有所增加,涉及面更廣;河長設置上多了總河長,領導級別更高;具體任務更加細化,比之前更全面??梢哉f是有很大的提升。據介紹,青島之前實行的河長制更側重于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而《青島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提出的河長制主要任務則包含6大項35個小項任務,包括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等。此外,之前的河長制主要由環保部門牽頭,全面實行的河長制則由水利部門牽頭,各部門共同參與。
河長設置上,新的實施方案明確全面實行河長制,由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行政區域總河長;各級相關負責同志分級分段擔任行政區域內河庫(湖)河長,建立市、區(市)、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河長體系。鼓勵設立民間(義務)河長。與4年前實行的河長制不同,新的方案中,掛帥領導的級別更高,新設立了總河長。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全市總河長,市委副書記、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副市長、分管農業農村工作副市長為副總河長。
15條河道干流將有市級河長
根據 《青島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我市將在大沽河、北膠萊河、李村河、白沙河、五沽河、膠河、小沽河、墨水河(途經即墨市、城陽區、紅島經濟區)、巨洋河、祥茂河、南膠萊河、桃源河、張村河、洋河、洪江河等15條河道干流(上述河道均包括其上所建的各類水庫,下同)分別設立市級河長,由市級領導擔任,同時明確一個市直部門為聯系單位,負責落實河長安排事項和工作任務。河流所涉及區(市)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相應河庫(湖)河長。市級河長名單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情況適時予以公布或調整,各級也要相應公布本級河長名單。
確定管河治河時間表
據了解,全面實行河長制,青島將按照屬地負責、分類施治、統籌考核、務求實效的工作要求,分步實施,扎實推進,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庫(湖)管理保護機制。以前的河長制主要在重點河流推行,以后則將包括青島大大小小的河流,“溝溝坎坎,只要是河就會設立河長。 ”工作人員說。
我市將建立河長會議制度,形成水利、環保等相關部門間的河長制聯席協調機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建立工作督察督辦制度。同時,按照“部門分項負責、河長制辦公室統籌考核”的原則,對分解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嚴格考核;建立考核問責與激勵機制,制定考核辦法,根據河長制實行的不同階段進行考核;把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充分結合,嚴格考核問責。根據方案,我市將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四級河長體系及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庫(湖)管理保護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記者 黃飛)
河長制實施目標:
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2020年——重要河庫(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消除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八亂”現象,基本建成河庫(湖)健康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
2030年——通過不懈努力使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青島建設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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