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24小時
2017-07-05 20:09:07
《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在很多濟南人眼里是一部“禁泳”條例,可在過去12年中,名泉里洗衣、游泳等亂象卻屢禁不止。在《條例》實施12年后,濟南市對其進行了修訂,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下簡稱新《條例》)。新《條例》最引人注目的仍是對“禁泳”方面的修改,包括對在泉池及沿岸游泳、洗衣、刷車等行為,加重了處罰金額,由最高處罰100元,提高到500元。這看似可以禁住違規游泳者的新規,在連續實施5天來,卻屢屢碰壁,在部分市民的不配合中遭遇執行難。
記者發現,從2005年頒布實施,盡管新舊《條例》都把“禁泳”做了明確規定,但卻從來沒有禁絕市民和游客“親泉”的欲望和腳步。即使濟南在2014年“刮”過一次聯合執法風暴,開出了《條例》實施后的首張罰單,但自那之后,頂風的“泳客”仍不在少數。
對此,有人大代表建議,不妨采取“堵疏結合”的辦法,一方面借鑒濟南交警的辦法,對違反者曝光其姓名、頭像等個人信息,另一方面大開“親泉”空間,為老百姓盡快建設更多泉水浴場,滿足市民和游客對泉泳的客觀需求。
亂象:王府池子泳客排隊跳水,保安直呼“管不住”
大家在這里都游了十多年了,對禁止游泳的事情一時無法接受,“等真開始罰款了再說
7月3日、4日,記者連續兩天來到濟南七十二名泉之一的王府池子,十幾位市民正在泉池里游泳,岸邊有人正在脫衣服,有位市民甚至擺好跳水姿勢,對同伴喊道:“快來給我拍照”,對墻上張貼的禁止游泳的公告和名泉保護條例視而不見。剛游完泳的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知道正在實施的新《條例》,但”。
據濟南市泉城路街道辦工作人員介紹,新《條例》實施有一定難度,很多市民在王府池子游泳幾十年,將其視為公共資源,誤以為政府無權管理。新《條例》出臺前,街道辦已經在做相關宣傳工作,給泉區附近的市民發放保護條例明白紙,更換泉池附近展板等,但街道辦并沒有執法權,只能進行勸導。現在需要給居民留一段緩沖期,并加大宣傳力度,后續將聯合城管執法等部門對不聽勸阻者進行處罰。
7月5日上午,《條例》實施公告發布第5天,記者再次來到王府池子,發現與以往不同的是,池子周邊增設了保安巡邏。據其中一位保安介紹,他們從今天開始在泉池周邊進行24小時巡邏,發現違規游泳者就進行勸停。
記者注意到,在保安巡邏進一步加強后,許多來這里想游泳的市民似乎有了些忌憚,只是停在泉池邊上駐足觀望,卻沒有一人下水。
7月5日中午,游泳者扎堆進入王府池子
然而,保安的“威懾”作用僅僅在上午奏效了四五個小時。中午一到,大批游泳者就開始脫光上衣,扎堆進入王府池子。其中,6個市民在泉池邊泡澡,還有一人自有自在地在池子里游來游去。而此時,岸邊還聚集了幾名想下水的市民,盡管有兩名保安上前勸說,但最終還是沒能攔住他們。
“上午池子里沒有人的時候,我們還能勸走幾個想下水的,但現在有人偷偷下水了,我們就管不住了。”一名保安無奈地對記者說,他們沒有執法權,不能直接對下水者罰款。他們已把今天遇到的情況反映給派出所和城管執法隊。
對于名泉管理人員和保安的無奈,手握處罰權的城管執法人員如何解決呢?
歷下區城管執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市民有時半夜在泉池洗澡、游泳,城管執法隊的人員不可能24小時盯守。而且很多市民十幾年形成了習慣,處罰很難奏效。
泳客:不怕罰錢,盼有更多“親泉”空間
新條例實施后,泳客不怕罰款嗎?“一般只罰一百,不會罰到五百。即使罰款五百,該交也得交,就當泡了次高檔的泉水浴。”一位退休的老大爺對記者說,他在王府池子游泳好幾年了,對這里的環境,尤其是對這里的泉水是有感情的。
“那是在游泳嗎?那是在下餃子。而且經常爆滿后,就開始限制人數。每次去晚了,就只能白跑一趟。”
“你為什么不到免費的泉水浴場游泳?”面對記者的問題,老大爺不屑地說:
7月4日,濟南泉水浴場重新開放首日恰逢高溫天,接待游客超百人,圖片源自濟南時報
泉水浴場自2015年免費對市民游客開放以來,年接待游泳愛好者達20萬人次。
泉水浴場作為濟南為數不多的免費游泳場所,一到夏天,就進入“下餃子”季。7月4日,泉水浴場經過15天的封閉維修后,恰逢泉城出現35℃以上的高溫天氣,當天上午接待游客數量超過100人。據統計,
泉水浴場既然這么火,為什么從2010年建成后沒再多設?記者了解到,第二泉水浴場已經喊了6年,可就是一直沒有落地。2011年,濟南市園林局負責人曾稱,將建第二泉水浴場,但遇選址難題。當時媒體征集了500余條建議,并且排出前10名選址,但是之后沒了消息。
根據2016年濟南市印發的《濟南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5年-2020年)》,濟南將增建開放式泉水游泳池8—10處。此次規劃首次提出要大規模建設泉水浴場。
據媒體報道,濟南市園林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采訪時提到,修建第二泉水浴場涉及部門很多,僅園林部門無法完成。因此在護城河沿岸、青龍橋或者其他泉池附近,若要開辟一區域專門建設泉水浴場,很有可能涉及拆遷改造的問題。除了選址拆遷問題,泉水浴場建設還涉及運營經費的問題。
7月4日,濟南王府池子,幾名游泳愛好者在泉池中游泳、跳水
人大代表建議:多建免費的泉水浴場,對違規者要敢于曝光
“盡管《條例》實施了12年,沒能徹底管住名泉內游泳的現象。但禁泳的規定,是必要的,因為這些年來,在泉池內溺亡的教訓不在少數。”濟南市人大代表、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傅強對記者說,《條例》的實施,一則為了市民安全,二則為了保護名泉。
近年來,因在名泉內游泳釀成的悲劇不在少數。僅王府池子,今年三四月份就發生兩起溺亡案。
記者了解到,一名48歲的中年男子進入王府池子游泳,突然心臟病發作,不治身亡;另一名20多歲的男子被發現時已溺亡,疑似患有抑郁癥。不僅如此,因淌滿泉水而出名的濟南護城河,吸引了很多人游泳,而意外事故也頻繁發生。據統計,僅2012-2013,一年的時間,護城河中就發生了22起人員溺水事件,其中21人溺亡1人受傷。
“這些事故的發生,顯然沒能引起市民和游客的警醒。建議加大宣傳力度,以警示教育方式,增強市民的安全意識。”傅強給出建議的同時,還說,濟南12年來未能“管住”名泉內游泳的問題,原因還出在聯合執法不持續上。
責令游泳者停止違法行為的權力,是由名泉管理人員掌握;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權力,由城管執法人員掌握;阻礙執法的處罰權,則由公安機關掌握。
《條例》規定,“所以,要想治理名泉內游泳的問題,必須使用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控制。”傅強說,但這種方式的缺點是有時會存在時間上不持續的問題。
記者注意到,2005年《條例》實施后,2014年聯合執法隊伍才對名泉內游泳開出第一張罰單。而且據媒體報道,聯合執法一結束,在泉池里游泳、洗衣的違法行為就會見縫插針地冒出來。
借鑒交警抓拍行人闖紅燈現象的做法,在泉池附近安裝抓拍設備,并對違法人的姓名、肖像等個人信息進行曝光;與此同時大開“親泉”空間,為老百姓盡快建設更多泉水浴場,
對此,傅強建議采取“疏堵結合”的辦法進行治理。例如,滿足市民和游客對泉泳的客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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