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7-18 09:22:07
齊魯晚報7月17日訊(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徐忱忱)酒駕被暫扣駕照記滿12分,濟南一企業老板擔心自己無法通過科目一考試,竟然安排新招來的實習生員工替自己考試。結果被交警識破,兩人因處罰刑法雙雙被刑拘。這并不是個例,今年6月份,濟南市就連續發生3起類似案件。
“6月份濟南發生的3起駕考科目一考試作弊刑事案件中, 槐蔭查處了2起。”7月17日,槐蔭交警大隊車管所所長王向東 告訴本報記者,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 把考試作弊列入刑事犯罪。從2起案件嫌疑人的供述來看,替考 者雖然知道考試作弊不對,但對于是否觸及刑事犯罪認識比較 模糊,對于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也不明確。一旦駕考科目一作弊 ,就意味著跟醉駕一樣,終生帶有刑事犯罪記錄。
6月21日上午,槐蔭交警大隊車管所駕考科目一考場內,參 加完12分滿分學習的駕駛人,帶著證件資料陸續進入考場。小 伙子劉某,像別的考生一樣,向考官大大方方地出示證件資料 準入入場參加科目一電腦答題。考官接過證件一看,發現此人 與身份證上的王某年齡和五官都有不小的出入,于是立即啟動 核查程序。2名考官現場判斷,這名小伙子存在替考嫌疑,于是 立即中止小伙子的考試程序,將其帶離考場。
在所長辦公室,小伙子承認說,他并非王某,王某是他老 板,他是替老板前來參加12分滿分科目一考試的。原來,小伙 子是一家公司的新員工,還處在實習期,他的老板半年前因為 酒駕被交警處理,駕駛證暫扣6個月,扣12分,罰款1000元。半 年過后,老板王某到槐蔭車管所報名,重新學習科目一。學習 期間,老板每天還能按時出勤,不過因為擔心自己理論考試考 不到90分,老板便找來公司新來的實習生劉某,讓他替考。劉 某并未意識到替考的后果這么嚴重,便答應了老板的要求。
隨后,槐蔭公安分局張莊派出所民警趕到車管所,將小伙 子帶走,并傳喚其老板王某。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 定,小伙子和老板兩人都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 進一步處理中。
“駕考作弊是犯罪行為,為核查確認考生身份,現在的監管十 分嚴格,采用人工核查加人臉識別系統進行雙重監管。”王向 東介紹說,特別是人臉識別系統,從考生坐下來開始考試那一 刻起,電腦前的攝像頭就隨時抓取人臉圖片,與公安大數據進 行自動比對,沒有異常的自動保存3張圖片,載入考試成績檔案 ;出現比對異常的,報警信息會迅速彈窗推送到車管業務部門 ,車管所會據此啟動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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