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7-08-02 22:38:08
大眾網濟南8月2日訊 近日,濟南歷城交警在大橋路查處一名酒司機滕某富,經民警查證他這已經是第三次酒駕被查了。早在兩年前,滕某富就因第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這次被查他將面臨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事情發生在7月26日下午16:43,濟南歷城交警大橋中隊在G104線大橋路查處交通違法時,一輛面包車由北向南通過黃河大橋被交警攔停檢查。駕車男子身上有股酒味,又稱沒帶駕駛證,民警便將他帶回中隊查證。途中該男子承認自己叫滕某富,駕駛證之前被吊銷了。
經過酒精呼氣檢測,滕某富體內酒精值為65mg/100ml,屬于酒駕。就在民警將滕某富的違法信息錄入系統時,系統顯示他竟是第三次酒駕了。原來,早在2012年7月17日,滕某富就因酒駕被交警查處在二環東路旅游路口,2015年7月24日,他因二次酒駕在旅游路再次被交警查獲,當時他因二次酒駕被吊銷了駕駛證。
滕某富自稱很清楚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不能開車,酒后更不能駕車,當天中午喝酒后休息了幾個小時覺得沒事了,便僥幸開車上路,沒想到又被民警查獲。這次,滕某富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車、酒駕兩項嚴重違法,將被處以200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 通訊員 王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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