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8-04 23:15:08
4日,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發布游泳安全提醒,公布8處正規海水浴場的名稱,提醒市民和游客安全游泳。
目前,青島市正規設立的海水浴場有第一海水浴場、第二海水浴場、第三海水浴場、第六海水浴場、石老人海水浴場、金沙灘海水浴場、銀沙灘海水浴場、靈山灣(城市陽臺)海水浴場等共8處,已于7月1日正式開放,截至目前,浴場游客總量達799多萬人次。
日前,市南區三門峽路附近出現海邊人員落水事件,按照市領導批示要求,各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沿海一線的巡線檢查,在風浪較大天氣情況下,及時組織采取圍擋、警戒等措施,并對市民、游客進行勸離。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其他所謂的“野浴場”,均為屬地管理的沙灘,并非海水浴場,沒有任何浴場的配套設施和救生救護人員及醫護保障人員,希望游客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不要到這種所謂的浴場進行游泳。
各海水浴場管理單位及經營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青島市海水浴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青島市海水浴場安全生產自查指導標準》,積極進行安全自查,落實海水浴場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等工作要求。要加強應急救援演練,每一位海上救生隊員要熟練急救流程,使救生員、海岸線巡視員、急救醫生之間達到配合默契,提高急救技能和效力。要根據實際增加救護力量,救生員和救護員要持證上崗,密切關注海域內游客的情況,發現險情立即發出急救信息,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搶救。各海水浴場要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增設、更新危險警示、禁止牌、游泳須知、泳區安全須知和警示旗等內容。浴場廣播要根據天氣情況,增加播放安全注意事項的頻次,定時播放天氣、潮汐等情況,出現緊急情況,及時播出相關指令。各海水浴場要與就近醫院對接,建立綠色通道,保障游客在第一時間得到救治。
各海水浴場管理單位、經營單位要加強巡查管控,強化工作聯動,落實應急救援措施,根據天氣情況及時采取安全信息提示、臨時封閉浴場等措施,嚴控非游泳區人員進入,確保市民、游客安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援,并按規定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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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浴場游泳安全小常識
1.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執勤的時間和海域游泳,聽從指導勿超越防鯊網警戒線;切勿到有游艇活動的游樂區游泳。
2.不要依賴充氣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來助泳,萬一泄氣,容易造成溺水。
3.海中游泳,有海流、有波浪,與游泳池不同,故需要加倍的耐力及體力才能達到同等距離,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才不會造成不幸。
4.海邊游泳要注意潮水時間,高潮后就將退潮,盡量不要在退潮時游泳,以免退潮時往回游時體力消耗過大發生意外。風浪太大時不要游泳,不要獨自一人游得太遠,嚴禁單獨游泳,以免發生意外。
5. 酒后一定不要游泳,有些人不在意,覺得自己有一定的游泳技術,不會出問題。加上酒精對大腦的刺激就更覺得自己了不起了,但是大海是無情的,一旦出點身體狀況,那可就悔之晚矣。
6.如果警示該海域中有海蜇,在游泳時一定要加倍注意。有皮膚受傷出血時,應立即上岸。
7.在遇到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喊叫或打110請求協助。未學過水上救生,不可貿然下水施救,以免造成溺水事件。
8.救生員均身穿救生員標志統一服裝。如果看到沙灘上插黃、紅兩色救護隊旗位置,那是救生執勤點,救生員正在值班。假如旗桿收了就表明救生員不當值。同時,沙灘還豎有警示標志旗,如果是全紅旗幟,就是告誡大家海風大,不適合下海游泳。
安全游泳十六忌
游泳是磨練人的意志、鍛煉身體的良好方法,但游泳也有禁忌。
1、 忌酒后游泳;
2、 忌飯前飯后游泳;
三、忌劇烈運動后游泳;
四、忌月經期游泳;
五、忌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忌長時間曝曬游泳;
七、忌不做準備活動即游泳;
八、忌游泳后馬上進食;
九、忌游時過久;
十、忌有癲癇史游泳;
十一、忌高血壓患者游泳;
十二、忌心臟病者游泳;
十三、忌患中耳炎游泳;
十四、忌患急性眼結膜炎游泳;
十五、忌某些皮膚病游泳;
十六、忌忽視泳后衛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通訊員 伍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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