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8-11 08:44:08
按照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積作為安置補償方式的辦法正式公示了!濟南各區、高新區和南部山區等地集體土地上住宅被征收拆遷的村民,可以按宅基地面積或按人口選擇安置補償方式。為遏制集體土地上房屋亂搭亂建行為,宅基地上無合法房產證的房屋建筑面積超過260平方米部分一律不補償。
10日,在濟南市國土資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集體土地上住宅征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通知》的公示中,增加了以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積為依據的補償方式,進一步規范了以被安置人口數量為依據的補償方式。通俗地說,今后征收拆遷安置補償分按宅基地面積和按人口兩種方式,村民可根據自己家的實際情況自由選擇。
根據辦法,集體土地上村民選擇按宅基地面積為依據補償的,濟南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南部山區管委會在征地拆遷時,按照宅基地面積確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積。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對于一戶多宅的,只對一處宅基地進行安置。有合法宅基地證的,按宅基地證載面積確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積;無合法宅基地證的,由各區政府依法組織認定,最高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同時,對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依法補償,有合法房產證的,以證載面積為準給予補償;無合法房產證的,最高不得超過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補。
按照被安置人口數量為依據補償的,依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意見》實施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安置房在充分考慮公共面積分攤的情況下,多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0平方米、小高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3平方米、高層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積47平方米安置。在依法拆除村民住宅時,原住房面積超出每人4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規定的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原住房面積有合法房產證的,以證載面積為準;無合法房產證的,最高不得超過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補。
如果不想等著住回遷房,濟南鼓勵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采取貨幣化安置補充。村民可在上述兩種安置補償方式中先選擇其中一種,再按評估價格算出貨幣補償總數,就可以拿錢走了。
這次安置補償新辦法公示還明確了各級政府和部門征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職責和責任,對于違法違章建筑管控、查處不到位的,濟南將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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