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
2017-08-14 13:50:08
全國出生缺陷救助項目落戶煙臺
符合條件的出生缺陷患兒可獲3000-10000元救助
水母網8月14日訊(YMG記者宋曉娜 通訊員葉杏)昨日,記者獲悉,全國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落戶煙臺市婦幼保健院,是煙臺市“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的唯一實施醫院。煙臺市符合條件的0~14周歲(含14周歲)臨床診斷的遺傳代謝病的患兒可獲得3000—10000元救助。
據悉,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司與中國出生缺陷干預救助基金聯合啟動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對山東省、河北省等12個試點?。▍^)符合救助條件的出生缺陷患兒的診療提供3000-10000元救助,以減輕患兒家庭經濟負擔,提高患兒生存質量。救助病種包括參加新生兒疾病篩查確診患兒,病種包括傳統四病篩查和新生兒48項遺傳代謝病串聯質譜檢測出的氨基酸、有機酸和脂肪酸三大類疾病,以及17項其它遺傳代謝性疾病。
救助對象:
0~14周歲(含14周歲)臨床診斷的遺傳代謝病的患兒;家庭經濟困難(需有村委會/居委會提供的家庭貧困證明);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新生兒診療費用的自費部分超過3000元。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報銷比例達到90%的病種除外。
救助標準:
自費部分超過3000元(不含3000元),不足或等于5000元的,救助標準為3000元; 自費部分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不足或等于7000元的,救助標準為5000元;自費部分超過7000元(不含7000元),不足或等于10000元的,救助標準為7000元; 自費部分超過10000元的(不含10000元),救助標準為10000元。
救助流程:
患兒法定監護人向煙臺市婦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請,填寫《出生缺陷救助項目患兒申請表》,并提供申請表內要求的相關材料; 由煙臺市婦幼保健院對患兒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其中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公章,申報材料不合格的會通知患兒法定監護人補齊后再次申請。
詳情可咨詢煙臺市婦幼保健院、煙臺山醫院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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