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7-08-18 15:20:08
中國山東網聊城8月17日訊 (記者 張軍) 8月17日,在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布會上,聊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馮賀成依據《山東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就聊城“三小”生產經營業戶及從業人員規范化管理作情況介紹。
1986家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建立了信用檔案
馮賀成就記者提出的聊城在建立“三小”生產經營業戶信用檔案方案方面的進展時表示,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建立并記錄企業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及監督管理信息的文件檔案。“三小”條例實施以來,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一坊一檔、一店一檔、一攤一檔的要求,建立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生產經營業戶信用檔案。截止目前,全市有1986家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建立了信用檔案。下一步,還將隨著“三小”條例宣貫工作的推進,對符合生產經營規定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加強有效監管,督促“三小”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規范經營、依法經營,落實主體責任。
對“三小”從業人員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作具體要求
馮賀成介紹,《條例》明確規定“三小”不得生產經營的品種,即負面清單。“三小”不得生產經營依法必須實行生產經營許可和風險較高的產品,如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冷凍飲品、酒類、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醬油、食醋、預包裝肉制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食品添加劑;小餐飲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食品攤點不得經營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散裝酒、現制乳制品、散裝食醋、散裝醬油、散裝食用油。此外,不得生產經營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禁止生產經營的其他食品。負面清單為三小生產經營明晰了邊界,讓其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便于遵守執行。
對食品攤點經進行備案 當場辦理信息公示卡
馮賀成介紹,夜間路邊的麻辣燙、砂鍋等街邊流動性的飲食攤點,屬于《條例》規定的“食品攤點”,對食品攤點的管理,首先是對食品攤點進行備案。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食品攤點進行備案,并當場制作、發放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同時,及時把備案信息告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食品攤點未辦理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的,通知其及時辦理。
劃定經營區域及經營時段。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城市管理部門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方便公眾的原則,劃定食品攤點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確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禁止食品攤點經營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劃定區域外,根據公眾需求,在不影響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情況下,可以在城鎮非主干道兩側臨時指定路段、時段供食品攤點經營。
加強監督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攤點的監督管理納入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區域性、普遍性食品安全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專項治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食品攤點存在安全隱患或者經營中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縣(市、區)人民政府食藥監管、城市管理等部門,并協助其依法予以處理。組織食品安全協管員或信息員協助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報告,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衛生部門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監督檢查;質監部門對食品攤點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監督檢查;城市管理部門依照城鎮容貌、環境衛生、餐廚廢棄物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對食品攤點進行相關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戶外公共場所食品攤點的無證經營行為;食藥監管部門加強對食品攤點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實施風險分級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對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對經營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抽樣檢驗,并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以及用于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通過以上措施,提升食品攤點的食品安全水平。
關于食品攤點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的問題,馮賀成介紹,《條例》第十條規定,食品攤點實行備案制度。食品攤點應當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提供身份證明、住址、經營品種、健康證明和聯系方式。食品攤點從事生產經營符合《條例》中規定的要求,就可以備案,不需要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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