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8-21 07:40:08
齊魯晚報8月18日訊(記者戚云雷)近日,北京的張先生在濟南舜和國際酒店天禧店用餐,結賬時發現賬單上多出了17元錢的服務費。舜和國際酒店稱服務費是根據相關規定收取的,按照消費金額的10%收取。徐先生卻認為酒店沒有提前告知,是不合理收費。
據張先生稱,8月13日他開車帶孩子來濟南玩,預訂了舜和國際酒店天禧店的房間。由于酒店后面就是舜和海鮮城,為了節省時間,張先生就帶孩子到海鮮城吃飯。飯后服務員拿來賬單,一共183元錢。付完款后,張先生拿出賬單發現有一項為10%的服務費,總共17元。“我點菜的時候沒人告訴我有服務費,結賬的時候也沒說。”張先生說,除了服務費,賬單里還有3元錢的餐巾紙費,但餐廳并沒有給他餐巾紙。
就張先生反映的被收服務費的情況,17日上午,記者來到了舜和國際酒店天禧店的舜和海鮮城。“在三星級以上酒店吃飯,都是收10%的服務費。我們在吧臺有明文規定的。”海鮮城的一位經理告訴記者,不論客人是點餐還是要套餐,都要收取總餐價10%的服務費。
據酒店綜合管理部的劉經理介紹,1990年的時候,國家旅游系統出臺了一個三星級以上酒店可以加收10%服務費的規定,他們一直是沿用這個規定收取服務費的。“前兩天物價局來我們這兒驗收,也對服務費提出了問題,我們也是用這一條款給他們答復,驗收通過了。”
“在濟南任何一個評星的酒店,都會收服務費,五星級酒店要收15%的服務費。”劉經理向記者解釋,他們每個包房有一個專門的服務員,負責倒水、接迎送客等,因此服務費也就是客人購買的服務員的服務。
記者調查了解到,濟南市的星級酒店普遍存在按顧客消費額10%-15%收取服務費的現象,這似乎已成為行業內部潛規則。據業內人士透露,星級酒店收取服務費是20世紀80年代末,外國連鎖星級酒店開到中國時把服務費這種慣例帶到中國來的,但我國法律上一直沒有明確規定星級酒店服務費問題。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表示,飯店收取服務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飯店要收取10%的服務費必須明示,如果不提前告知消費者,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不合理的收費,消費者有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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