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報網
2017-08-30 09:15:08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節能墻改辦就《關于加強既有居住建筑節能保暖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通知為“老樓穿外套”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保暖工程項目開展標明了“線路圖”。
通知為加強既有居住建筑節能保暖工程項目管理,確保節能保暖工程項目程序合規、質量合格、施工安全、資金使用規范的目的制定,涉及組織、程序、設計、過程、資金管理五大方面。其中,節能保暖工程項目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節能改造對象為可安全使用且未列入拆遷計劃的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
經過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已落實資金;
樓棟原有或結合改造換窗后節能門窗達標率占三分之二以上;
經項目所在區節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門受理。
項目申報受理程序上,擬進行改造的業委會(居委會)會同有意承擔項目的企業投資主體制定項目實施預案并向業主公示,開展居民宣傳動員、原始資料收集、居民意愿及建筑物情況調查等工作。經調查符合要求的項目,項目所屬地業委會(居委會)代表業主與企業投資主體簽訂授權委托書,委托其作為該項目的實施單位。
對于進行供熱計量改造的,應由項目實施單位與項目所屬區域的供熱單位共同協商,確定供熱系統節能改造技術路線和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單位向項目所屬地街道辦事處提交項目申報書。街道辦事處進行項目初審。各區節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門從申報項目中選擇本年度擬實施項目,發放項目受理通知書。節能保暖工程項目經受理后,項目所屬地業委會(居委會)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項目實施委托合同。
在市民關注的工程保修上,通知明確,節能保暖工程項目保修由項目實施單位承擔。對于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拒絕履行保修責任的,項目所屬地業委會(居委會)編制維修方案,向項目所在區節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可委托第三方予以整改,所需費用由原項目實施單位承擔,可從該項目財政獎勵資金中抵扣。
通知鼓勵各區政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動我市節能保暖工程加快實施。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進的項目可以享受工作量獎勵和節能收益獎勵。
其中,工作量獎勵標準為外墻節能改造70元/平方米;屋面節能改造20元/平方米;落水管等墻面附著物拆裝5元/平方米;對于樓棟節能門窗達標率未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扣除10元/平方米。
對于納入市級計劃的項目,工作量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僅納入區級計劃的,工作量獎勵資金由區級財政負擔。節能收益獎勵資金需綜合考慮改造節能量、熱能生產成本等因素,并由第三方評估確定。熱能生產成本按每吉焦80元計算。對于納入市級計劃的項目,節能收益獎勵由市級財政負擔;僅納入區級計劃的,節能收益獎勵資金由區級財政負擔。
據了解,一般情況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進的節能保暖工程項目獎勵資金基本可以覆蓋改造成本,居民只需承擔更換節能門窗的費用。
(記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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