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9-13 17:12:09
2017年9月10日上午9點45分左右,高速支隊高架路大隊副大隊長王繼光正帶領民警在濟南北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這時智能卡口報警,一輛紅色的魯N牌照小轎車出現在收費站口,民警上前盤查。
該車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后牌照也未懸掛,一直強調要去醫院送人,一會要派人送證件來,要求民警先放他走,但是一直也不能出示任何有效證件,民警遂帶其到執法站進一步檢查。
該男子神情慌張一直要求把車放下,而后再回來接受處罰,說出的證件號碼一直無法查出其真實信息,其在執法站內到處走動撥打電話,強調其親屬下午要做手術,著急去送錢,民警通過其出示的醫保卡等信息進一步核實其身份證信息,在輸入系統后發現該駕駛人王某為在逃人員,隨即對王某進一步盤查,并及時與新城派出所取得聯系。
在核查中,該男子說自己37歲,先自稱是剛轉業人員,而后又說自己在人武學校給人家裝修,這個車是工地上開的,一直就漏審了,而后又說自己是交通局的工人,身份一直無法確認。該男子然后又說自己心慌要出去買救心丸,要民警解除對其的限制,民警詢問之前他的事情,他都直口否認,吃了自備的藥物后又要求休息,在休息了10幾分鐘后,又跟民警說咱們都是干執法的。
休息了大約20分鐘后,民警繼續核實其身份信息,在確認王某的姓名、出生日期后,給其開具了相關法律文書,并讓其簽字確認后與新城派出所辦理了移交手續。
經初步核查,王某在2015年與他人打架造成輕傷,因一直未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理,遂被錄入全國在逃人員,高速支隊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嚴格細致,通過科技手段和規范執法查處王某的車輛未年審和購置保險,進而發現駕駛人為在逃人員,目前依法暫扣車輛,將王某移交新城派出所,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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