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24小時
2017-09-24 07:59:09
在一些重大考試前后,總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長急于求成的心理,以“助考”、“包過”、“改分”等為名,實施詐騙。
近日,東港區法院就宣判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鄧某謊稱自己有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答案,騙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幣106200元,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鄧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具體案例
鄧某、李某(另案處理)是湖南人,2016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前,二人以500元的價格購買了8000余條考生信息(涉嫌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向考生發送考試包過的虛假信息,日照的考生胡某就收到了這條短信。
信心不足,致使輕信謊言
胡某參加全國稅務師考試五門已過三門,因準備不充分,其對這次通過考試信心不足。為獲取考試答案,胡某加了短信中預留的QQ號并與對方人員聊天,QQ另一端的鄧某、李某稱所提供的答案絕對真實可靠,取得了胡某的初步信任。
先后收取各種費用
后鄧某、李某又通過電話與胡某進一步聯系,先讓胡某支付了定金1200元,又陸續以收取保證金、人身保險金、保密費等名義讓被害人胡某共交付人民幣106200元,并承諾考試結束后就退還大部分費用。
錢交了,人跑了
高額“包過費”交了卻遲遲沒有收到考試答案,胡某起了疑心,遂打電話讓鄧某、李某退錢,可二人手機號已是停機狀態。此后胡某多次嘗試聯系鄧某、李某,但二人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信。
2016年11月,胡某向日照市公安機關報案,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民警經過嚴密偵查,在湖南省婁底市將欲逃跑的鄧某抓獲。
公訴機關以鄧某涉嫌犯詐騙罪向東港法院提起訴訟,該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鄧某及其母親在開庭前后賠償了胡某全部損失106200元,并取得了胡某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鄧某詐騙作案,數額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鄧某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鄧某已經退賠全部涉案贓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根據全案情節,對鄧某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官提醒
國家統一考試試題、答案、評分標準均為重要涉密資料,試題印刷、運送和保管均由專門機構負責并遵守嚴格的保密規定。市面上打著包過考試的幌子出售考試答案的均為詐騙行為,廣大市民切莫上當受騙,考試沒有捷徑,努力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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