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10-09 11:27:10
原標題:濟南市民用攜程被“多消費”38元記者揭秘告訴你為啥
早在今年8月,民航局就要求各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航空公司及銷售代理人在銷售機票時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品,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應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然而“十一”期間,攜程等訂票平臺上依然默認捆綁訂酒店優惠券、接送機優惠券,旅客一不小心就中招,多花了錢自己都不知道。
機票綁定“抵用券”,一不留神多花38元
6日,從外地游玩回到濟南的王先生開始給這趟行程對賬,對賬過程中才發現,電子發票上的數額跟自己信用卡實際消費數額不一樣。“重新到攜程查詢賬單才發現,每張票都綁定了38元的專車·酒店抵用券(可抵用120元),到底什么時候多加了38塊錢?”王先生說,第一次用攜程訂機票,注冊、選擇航班、填寫身份信息,跟著一步步操作下來,以為那是機場建設費和燃油費,根本注意不到還有這個“陷阱”。
其實,像王先生一樣不小心中招的人不再少數,有消費者在發現問題后覺得數額較少不值得維權,最終放棄了對捆綁消費的追索。
隨后,作為攜程老客戶的記者重新體驗了在攜程購買機票、火車票的全過程。記者選擇了10月18日濟南到廈門的行程,按照價格從低到高,最便宜的機票價格為580元。
點擊進入后,出現的第一個價格為580元,后面跟了一個很小的“+38元”,不仔細辨認很難發現。
繼續點擊“訂”字,選好乘機人,最終的價格顯示為733元。多出來的153元分別是50元的機場建設費,40元的組合險以及25元的接送機券一份,以及王先生沒打算消費的38元的專車酒店券。
未消費的優惠券,一個月內可申請退款
對于捆綁內容,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了攜程客服。攜程客服表示,在購買機票、火車票時,全部顯示含有捆綁內容的產品,沒有單獨的機票、火車票單價產品,如果想要取消捆綁內容,只能自行勾選取消。
如果因為消費者沒注意,已經支付了捆綁內容怎么辦?攜程客服表示,未消費的優惠券,消費者可以在支付后一個月以內申請退款,與攜程客服聯系即可。有律師表示,如果網站是提前告知,由消費者自助勾選,而不是代替消費者勾選,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以目前攜程捆綁銷售的模式出現,可以說是變相強制消費,涉及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其實,早在4月1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曾公開表示,針對攜程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默認勾選航空保險、酒店優惠劵等付費項目的問題,已于4月17日致函攜程網,對其中涉及的消費者權益問題啟動調查。
8月9日,民航局就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要求各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航空公司及銷售代理人在銷售機票時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品;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但直到現在,攜程的默認勾選等問題還是依舊存在。
買火車票也有捆綁陷阱
除了機票,火車票的購買也會綁定一份“套餐”,如果不是仔細找,隱藏頗深的“VIP優先出票”很難找到,不少消費者以為攜程購票默認添加一份套餐。
雖然攜程有“未消費優惠券可以退款”的規定,但對于購買火車票的消費者來說,一旦在購買火車票時同時勾選了有一對一鉆石服務,短信提醒服務等功能的“VIP優先出票”套餐,就已經出現了對套餐的使用,是沒辦法對退套餐款項的。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許亞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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