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10-17 11:43:10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近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擬將原三檔失業保險金標準各增加80元,分別調高為每月1080元、1030元、980元,平均標準達到1030元,增幅8.4%。其中,青島的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將于今年11月起執行。
據了解,目前山東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月1000元、950元、900元三個檔次,從今年11月開始,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威海7市所轄區域,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棗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臨沂6市所轄區域,從950元提高到1030元;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4市所轄區域,從900元提高到980元。
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的同時,失業保險金的扣除比例正在不斷下調。今年2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了《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年初,我市已落實《通知》文件中的相關工作安排,將失業保險費率下調至1%。其中,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分別為0.7%、0.3%。下調失業保險費率意味著,個人和企業的繳納比例不斷下降,一些職工的到手工資或有微幅增加。
根據今年的統計數據,截至目前,青島失業保險參保205萬人,累計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3.88億元;核準174戶企業享受穩崗補貼,發放資金1606萬元,惠及職工53789人。
(記者 劉佳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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