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晨報
2017-11-13 16:32:11
小區內遛狗擾民 物業禁令引熱議 養狗業主:遛狗的權利不能剝奪 居民:應禁止在公共區域遛狗
一名市民牽著一條大狗在小區內散步。
文/圖 記者 王興華
晨報淄博11月12日訊 日前,有居民反映,位于張店的黃金國際小區一些業主遛狗時不拴狗繩,到處亂竄的狗特別是大型犬容易驚擾居民。記者從黃金國際小區物業了解到,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他們已經在小區內懸掛了禁止居民遛狗的橫幅,并通過張貼溫馨提示的方式來提醒養狗的居民。
11月10日下午,記者在張店黃金國際小區北門附近看到,小區路邊懸掛的橫幅上寫著“應廣大業主強烈要求,小區內嚴禁遛狗”字樣。小區居民鄒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內有人養狗,很多人一早一晚出來遛狗,大部分狗是拴著的,少部分狗放開了隨便跑。
11日6:30許,記者在黃金國際小區發現,一名市民牽著一條白色大狗在水池邊的小道上遛彎,走了一會兒,他把大狗抱到路邊椅子上梳理毛發。隨后,記者發現林蔭道上跑過來一條白色的小狗,后邊跟著一位老太太,還有的居民放開了繩子讓狗隨意亂跑。
據了解,此前,有的居民向黃金國際小區物業公司反映遛狗擾民的問題,物業公司除了懸掛橫幅禁止業主在小區內遛狗以外,還在居民樓的單元門上張貼溫馨提示,并要求保安遇到大型犬時提醒狗主人必須拴繩子。
對于物業的禁令,黃金國際小區的業主王女士認為,淄博市曾出臺過關于養狗的規定,但只是禁止養大型犬,小區內不是禁養區域。如果小區內不讓遛狗,養狗的人怎么辦?不讓遛狗,狗跟著主人出門能否在小區的道路上走?這些問題不解決,遛狗禁令則難以落實。她認為,自己遛狗的權利不能被剝奪。市民鄧女士表示,業主在私人空間里遛狗養狗,其他人不好干涉。如果在公共區域遛狗,就可能影響他人正常的生活,即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也應該禁止,畢竟人是第一位的。
之前,本報曾多次報道過養狗問題在居民中引發的糾紛,但始終沒有找到根治的辦法,對于這個問題你有什么想法,歡迎撥打記者電話1386431773提供建議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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