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11-16 08:40:11
道路兩側懸掛的“此路段線外禁停”的牌子 記者劉玉樂 攝
14日,有網友在微博吐槽,在天橋區無影山北路附近,將車停在張莊新居北側路邊停車位后下車辦事,回來就看到車胎被鎖,擋風玻璃上還多了一張“罰單”,需要交500元“罰款”后才能開鎖。“鎖車罰款的是張莊社區居委會。”對此,張莊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稱,該段道路是由村里集資修建,道路管轄權歸居委會所有,僅社區居民開放停車,鎖車罰款是針對未辦停車證的外來車輛……
事發路段位于天橋區無影山北路附近,該網友說他當時著急到聯通營業廳辦業務,見不遠處張莊新居北側路邊有空停車位,就把車停在了那里。沒想到回來時,發現車胎已被地鎖鎖住,車擋風玻璃上夾著一份通知,稱因亂停亂放導致鎖車,需趕往張莊社區居委會處理。
“張嘴就要500元罰款。罰款依據是什么?”該網友質疑居委會是否有處罰權。
15日上午記者探訪發現,該網友所述路段位于張莊新居附近,分為東西與南北兩段,連接無影山北路與二環北路,道路一側規劃有停車位。路邊停車位停靠的一輛轎車上放著一張通知單,內容為自6日起,未辦理停車卡的車輛禁止停放,違者鎖車、拖離,落款為張莊社區居委會。“光在車上放個通知單,開車路過也看不見啊。”一剛將車停下的車主表示他是第一次在此處停車,一路上僅看到道路兩側懸掛有“此路段線外嚴禁車輛亂停亂放,違者重罰”的公示牌。“誰能想到停在車位里還算違停呢?”
15日下午,張莊社區居委會一自稱負責規范停車事宜的盧(音)先生說,為規范知青路、無影山北路及二環北路張莊居界內交通,10月26日曾下達通知,禁止車輛在相關道路沿線停放,并噴劃停車線,統一收費管理。“我們這邊道路上經常有亂停車的,消防車、救護車進不來。”他說,正因此社區居委會決定整治界內道路,并下發了通知。
隨后,該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此前禁止車輛停放的通知,通知內容為道路劃停車線,統一收費,對亂停亂放者重罰,其落款為張莊居委會,并蓋有公章。“路是村居自籌資金修建的,不是市政道路,車位也是為了滿足村民停車的需要,不是對外開放的。”他說,旁邊有不少商戶找到居委會說停車位不夠用,居委會才同意讓其有償使用道路停車位,“辦理停車證,150元/月,按季度或全年交更便宜。”
“很多車不自覺,沒有辦理停車證就停在停車位上,我們當然要鎖車。”該工作人員說,為了治理這種情況,他們剛制定了處罰方案,“鎖了地鎖罰500元、破壞地鎖罰1000元。”并出示了一份手寫的處罰標準,紙上未見公章及相應標識。
道路兩端未設置明顯的外來車輛禁停提示,是否會誤導臨時停靠的外來車輛?對此,該工作人員說,“這里哪有什么臨時停靠的,都是附近商戶、租房子的,他們都知道不辦卡不能停。”
●律師說法
停車收費需進行公示 居委會無權鎖車罰款
對此,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西文認為,張莊社區居委會此舉欠妥。“村里出資修路后對道路進行管理,也需要遵守相應程序。”黃西文說,張莊社區居委會在道路一側規劃停車位實行收費管理,本就已是一種停車經營行為,應當按照正常程序進行備案,同時對開放人群、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而且居委會不是執法部門,無權對車輛上鎖,也無權對車主進行處罰。”黃西文表示,居委會并無相關執法權,鎖車罰款之舉已經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
原標題:停車位上停車被鎖交500元“罰款”才給開 網友質疑張莊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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