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7-12-22 15:28:12
原標題:煙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農民工打工需增強防范意識
膠東在線12月22日訊(記者 劉妙 通訊員 楊永忠 王志飛) 年末歲尾,是農民工權益維護的關鍵時期。煙臺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通過對近年來農民工投訴舉報案件梳理總結出一系列共性問題,發現勞動糾紛尤其是工資拖欠,除部分雇主惡意拖欠外,還存在農民工本身知識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識淡薄以及防范意識差等問題,因此,煙臺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農民工,要增強防范意識,多保留證據防薪資糾紛。
到正規職介機構求職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針對當前求職人員屢遭非法中介組織或個人欺騙現象,煙臺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一定要到正規職業中介機構求職。這些機構包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人力資源市場,以及依法成立證照齊全的其他職業中介機構。
職業介紹機構應當在服務場所明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中介許可證,民政、工商部門頒發的登記證照,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等。勞動者求職時應注意觀察該機構是否有合法證照、批準證書。如出現求職中被騙錢財的情況,應及時與公安、工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聯系處理。
同時,市監察保障機構工作人員表示,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應在招用勞動者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就業時應充分重視勞動合同的簽訂,不要怕受束縛而不訂立勞動合同,以免出現爭議無法確認勞動關系或工資標準不明確而使合法權益難以維護。
保留證據防薪資糾紛不繳納押金培訓費
勞動者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都需要提供證明自己主張或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有關證據,可能會影響自身權益。因此,勞動者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注意保留有關證據。比如工作證件、勞動合同、出勤記錄、工資表等,以利于出現勞動爭議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某些用人單位往往以各種名義收取勞動者幾百元押金或者培訓費,甚至有的私下扣押勞動者身份證,在勞動者辭職時造成被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勞動者求職時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要交錢,如果已經交錢了,要保存好用人單位出具的收款收據(押金條)等證據,及時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注意維權時效遇到欠薪情況及時舉報
討不到工錢要及時投訴舉報。農民工遇到欠薪時,要盡早到用工發生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切勿錯過相關部門受理時效。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不能聽信于用工方,年底一起發或工程完工了再發工資等,如當月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支付,要求用工方寫下欠條,清楚注明原因。
根據有關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該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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