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1-10 23:48:01
張某接受呼吸測試
青島新聞網1月10日訊(記者 任俊峰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山東省泗水縣一男子來青島打工才一年,就創下了一項紀錄,三次因無證和酒駕被交警查獲,該男子累計被罰款7000元,行政拘留共50天。
1月4日晚,城陽區王沙路紙房橋路口處,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惜福鎮中隊與轄區派出所民警,開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夜查行動。22時左右,民警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沿王沙路由北向南行駛,司機發現民警后,急忙拐入路邊一務工人員公寓門前,已經無路可走,民警急忙圍了上去檢查,一名年輕男子下車后,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男子稱未攜帶,民警馬上追問男子是否有駕駛證,男子稱無機動車駕駛證。
張某被民警押往拘留所
同時,該男子說話的時候,民警聞到其身上有酒氣,民警立即將其帶到測試點做進一步檢查,經呼吸測試,男子乙醇含量為6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借著燈光,民警看清了該男子貌樣,感覺其很是面熟,原來,該男子2017年夏天就在同一個夜查地點因無證酒駕被查過一次。經進一步了解,該男子在去年4月4日,還曾在嶗山區因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且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嶗山大隊依法合并處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據了解,該男子姓張,今年29歲,戶籍山東省泗水縣,來青島從事焊工工作僅僅一年。當晚張某與幾個朋友聚會,喝了一杯白酒,準備次日去東南亞某國打工,順便與國外打工的妻子團聚,飲酒后駕駛自己花一萬元買來的二手小轎車返回駐地時,途中被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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