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1-11 18:33:01
大眾網濟南1月11日訊 三輪車里藏有"大貓膩",這個膽大司機,居然敢非法拉液化氣罐。1月6日上午,辛店派出所巡邏時查獲一輛非法運輸液化氣三輪車,車輛涉嫌非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民警檢查后發現,三輪車車廂內,用帆布覆蓋了19罐液化氣,而司機魏某(男、59歲、臨邑縣臨盤鎮人)卻拿不出任何與之相關的運輸證件。該車本是普通三輪車,車內并沒有相應安全設施,甚至連滅火器都沒有,一旦液化氣罐發生碰撞或是遭遇靜電,后果不堪設想。
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運輸液化氣需取得相關資質的專業車輛和有從業資格證的押運員,司機也需通過相關的安全培訓,魏某的行為屬于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化品運輸車輛貼有專用標志,并非一般的普通貨車可以隨意運輸,普通車輛因防靜電、防碰撞等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民警提示:凡危險品運輸都要嚴格按規定辦理“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無證運輸危險品,均屬違法行為。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們,知法,懂法,更要守法,不要干這種害人害己的事情!(大眾網-山東24小時客戶端記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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