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2-01 08:48:02
超標二輪電動車如果在工信部名錄中,就能買交強險,并懸掛摩托車號牌。最高車速25km/h,最大整車質量 (含電池)55kg,必須配有腳蹬子……最新《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1月16日已經公布。而根據工信部前期調查,市面上接近七成二輪電動車不符合這一標準。超標車目前銷售情況如何?駕駛超標車上路具體存在什么風險?為此,記者走訪銷售市場并采訪了交警部門。
電動車變機動車證照成本約千元
交強險費用為180元/年,掛牌費為60元(車牌35元、登記證書15元、行駛證10元)。駕駛輕型摩托車需要D、E、F類駕駛證,考試費為410元,通過駕校報名還需要數百元培訓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對人身傷亡的理賠款最高為11萬元,醫療搶救費為1萬元,財產損失費為2000元。
市場現狀
超標車仍在售,但遇季節性疲軟
1月26日9:40,二環北路摩托車大世界里冷冷清清,有的電動車銷售商甚至沒開門營業。冬天本來就是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的銷售淡季,一家知名電動自行車經銷處的店員稱,最近每個月能賣出100輛電動自行車就不錯了,這要是在夏天,每個月能賣數百甚至上千輛之多。也正因如此,銷售商們并未感覺到新標準公布所帶來的變化。
記者注意到,街頭騎行的不少二輪電動車都沒有腳蹬,無法實現人力騎行。這樣的產品無法稱為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多被鑒定為機動車。在摩托車大世界里,這種車型仍占有相當比重。“新標準是公布了,但不是有過渡期嗎。現在還沒接到具體通知,反正騎上路交警不查,該賣還是賣?!泵鎸υ儐?,一銷售商解釋說。
超標電動車普遍超速、超重,最高時速多在40km—70km,整車質量上下浮動也很大,有的車型符合新標準55kg要求,但有的甚至超過了100kg。整車質量主要是由續航能力和電池種類決定的。記者在某品牌電動自行車經銷處看到,一款標稱電壓48V、標稱容量20Ah的鋰電池只有約8kg重,而一款同樣標準的鉛酸蓄電池,重量達到了19.6kg。
有經銷商告訴記者,其實對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來說,想使車輛達標并不難,“限速通過改控制器就行,減重也能通過改電池和車身外觀實現,不用進行‘脫胎換骨’式改造”。
不受待見
有超標車能掛摩托車牌,但沒人“吃螃蟹”
記者通過查詢工信部機動車整車公告產品信息名錄發現,不少超標的二輪電動車已進入機動車名錄,能掛摩托車牌照。從產品信息中看到,車輛名稱不是俗稱的“電動自行車”,而是“兩輪電動摩托車”。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金翌、愛瑪、新日、立馬、力帆等多個品牌的車型都能掛牌。
不過,1月26日的走訪中,記者只找到了一款能掛牌的二輪電動車。在力帆牌摩托車經銷處,店內擺放的絕大多數都是燃油車,只有一輛綠色的二輪電動車。該車型號為LF1200DT,最高設計時速為51km,整車質量為76kg。
“店里目前只有這一輛,不太好賣?!钡陠T孫先生透露,這款車有藍牙、定速巡航等多功能,續航能力能達到70km左右,而且還能掛摩托車牌照,只不過,“一般二輪電動車只要三四千元,這一款售價將近6000元,都能買輛中外合資的摩托車了”。
在愛瑪專賣店,記者咨詢多個進入工信部名錄的型號是否有售,店員查找后表示均無貨。立馬牌電動車也有多款車型能掛摩托車牌,而且在南方已有掛牌范例,然而在濟南同樣沒貨。店主楊先生透露,之前曾賣出過幾輛,但沒有顧客掛牌,“掛牌、考證,還得買交強險,不少人嫌花錢還麻煩”。
潛在風險
出事故或被鑒定為機動車沒交強險將“吃虧”
如果小汽車是“鐵包肉”,二輪電動車就是“肉包鐵”。超速、超重導致二輪電動車慣性增加,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員傷亡。2017年,槐蔭區共發生22起死亡事故,造成22人死亡,死亡事故數和死亡人數盡管是20年來的最低值,但涉及7輛二輪電動車導致駕駛人或乘車人死亡。
2017年10月11日,趙某駕駛一輛超標的二輪電動車,在陽光新路非機動車道上撞倒了一名行人,導致行人受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司法鑒定,趙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為機動車,且剎車性能不良。2017年11月6日,劉某駕駛一輛重型罐式貨車,在經十路變道時將一輛二輪電動車撞倒,導致二輪電動車駕駛員死亡。經司法鑒定,這輛二輪電動車同樣超標,屬于機動車……
值得注意的是,平時不出事故還好,一旦駕駛超標二輪電動車出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自身值得注意的是,平時不出事故還好,一旦駕駛超標二輪電動車出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自身權益將難以保障。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二輪電動車發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后,往往要經過車輛司法鑒定,如果存在超標情況,將被認定為機動車。也就是說,該車上路需要懸掛相應的機動車號牌,購買交強險,駕駛員也要取得相應駕駛資格。不過,相當一部分駕駛員并不知道自己駕駛的是機動車。
二輪電動車被認定為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在事故處理時有何區別?據介紹,若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即便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同等責任,因法律規定有照顧弱者原則,在交強險賠付之外,機動車一方承擔的賠償數額將大于50%。然而,一旦認定為機動車,在交強險賠付之外,雙方就會嚴格按照同等責任賠付。不止如此,由于二輪電動車一般沒有交強險,駕駛員自身權益將難以保障。
不少人記住了“喝酒不開車”,但忽略了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是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之前,交警部門曾查處過不少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駕駛員,對其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如果醉酒駕駛二輪電動車出現交通事故,一旦被鑒定為機動車,駕駛員有駕照的話會被吊銷,且5年不得重新考取。即便駕駛員沒有駕照,也將面臨5年內不得考證的處罰。與此同時,駕駛員也會被追究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面臨罰款和拘留。
●相關新聞
超標電動車出事故可向生產企業索賠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轉發人民法院對交通事故涉及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關判決的通知》,要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就涉及超標電動車的事故,積極引導當事人對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倒逼企業停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要有機動車駕駛證、戴頭盔、繳納交強險,機動車需要掛牌照、走機動車道等。對于2.5億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來說,這顯然是實現難度很高的管理局面。另外,在保監會處也尚無對電動車交強險的規定,各保險公司即便想出臺險種也無從下手。 (據鳳凰網)
原標題:超標電動車,能掛牌的也沒人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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