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8-02-06 07:16:02
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嚴厲打擊“拒執”行為、依法懲治“老賴”,法院與檢察、公安等機關聯合印發打擊拒執犯罪的意見,截至目前,全省已對2.8萬人決定司法拘留,對359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近日,煙臺法院對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進行宣判。法槌敲定,“老賴”龐某才為自己當初的“霸道行為”后悔不已。
龐某是山西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期間,山西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山東某汽車有限公司陸續簽訂多份礦用自卸車銷售合同,約定由機械設備公司代理銷售汽車公司生產的礦用自卸車151臺,貨款共計8000余萬元。機械銷售公司在支付部分貨款后無故違約,余款6120萬元一直未能按期支付。經汽車公司申請,法院于2013年3月發出支付令,依法確認了汽車公司所主張的貨款和違約金共計64074506.5元。機械銷售公司在法定期間內未對支付令提出異議,但仍未履行付款義務。2013年5月,汽車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煙臺法院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書,對上述支付令開展強制執行。其間,執行干警第一時間通過網給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發現龐某“早有準備”,銀行賬戶“空空如也”。隨后,執行干警立即趕赴山西太原,到達機械設備公司方面向龐某送達執行通知等法律文書。誰料龐某態度蠻橫、出言不遜,拒不簽收法律文書,還試圖搶奪、損毀執行案件材料,并強行將執行干警推到門外。龐某的行為嚴重妨害了執行工作,已經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但他卻心存僥幸,不以為然。
為嚴厲打擊拒執行為,維護司法權威,執行干警先后遠赴太原、大同、宿州、徐州、南京等地,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流水、國稅稅收、工商登記等情況,終于將龐某在具有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執行法院裁定,隱藏、轉移財產的證據補充完善,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2016年3月,煙臺公安對該案立案偵查。2017年6月,煙臺檢察機關就該案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7月,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在事實和法律面前,龐某沒了昔日的“霸道”,當庭供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表示認罪。考慮到龐某的認罪態度和初犯情節,法院最終判決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據介紹,截至目前,全省各級法院普遍建立執行指揮中心,與金融、公安、工商、國土、房管等部門建立財產查控系統,推行網絡司法拍賣等做法;同時,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累計將95.4萬名失信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在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市場準入、出國出境、高消費等方面進行限制,通過征信網站、微博微信等媒體予以曝光,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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