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3-28 14:04:03
原標題:個體工商戶也可繳存公積金啦!菏澤住房公積金擴面
近日,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凡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事代理、進城務工人員、農業轉移人口等都應逐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要求機關事業單位要率先建制繳存,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
重點推進非公有制企業擴面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市、縣區納稅百強企業應當率先建制繳存,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于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應當先建立賬戶,再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申請辦理緩繳或停繳手續。
各類企業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繳存比例在5%-12%之間自定。鼓勵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進行工商登記的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各類非公有制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對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要有針對性的進行政策引導,可在管理人員和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職工中先行建制,逐步實現全員覆蓋。
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鼓勵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在當地社保機構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人員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所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自主繳存享有與其他繳存職工同等權利,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按照本市統一的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
拒不執行單位納入“黑名單”
據悉,菏澤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組成口徑確定繳存基數,為全體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率先實現全員覆蓋。
按照《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菏政辦發〔2017〕11號)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市各級財政供養人員,要按照省政府批準的12%的繳存比例,全部執行到位,為全市各行業起到帶頭作用。
同時,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工商聯、工會等部門,要將企業是否依法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作為企業出資人、法定代表人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和評選各級勞模的重要條件,對拒不履行社會責任的單位和法人實行一票否決。
文件要求,對不辦理繳存登記、賬戶設立的單位,要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仍不辦理的,依法給予處罰;對用人單位逾期不繳、少繳的,要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市直及各縣區要組織開展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督促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對拒不執行的單位納入“黑名單”,每年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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