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3-28 15:10:03
3月28日,槐蔭區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對經一緯十二危舊房改造項目(一期)國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決定。
此次征收范圍為:東至緯十二路,西至中大環衛公寓,南至經一路,北至槐房開發公司。其中包括:緯十二路單號105-111號,忠厚街3-11號,經二路683號,忠厚街雙號30-42號,忠厚街3號樓南側平房;經二路701號、 713號、 715號、 717號(包括經二路719號院內平房一處)。
房屋征收部門為濟南市槐蔭區城市更新局;征收實施單位為濟南市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房屋簽約期限是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45日。
征收補償安置,按照《經一緯十二危舊房改造項目(一期)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執行。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按照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另外,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報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標準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搬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魏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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