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8-04-13 08:01:04
膠東在線4月13日訊(記者 賈楚航 實習生 辛美林)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幼兒園招生、嚴格落實中小學就近入學、普通高中招考以及保障特殊群體子女入學等做出規范和要求。根據要求,煙臺市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與往年相比也會發生些許變化。
首次納入基礎教育
幼兒園探索劃片招生
作為首次納入基礎教育招生的幼兒園,《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堅持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接收適齡幼兒入園。
其中,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探索推進劃片招生。
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等舉辦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有條件的應向社會開放,優先招收附近居民適齡幼兒入園。
民辦幼兒園要在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指導下,實施自主招生。
招生熱點區域和熱點幼兒園,可探索電腦派位、隨機錄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中小學全面實行免試入學
2020前全面取消特長生
對小學初中招生,《通知》要求,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實行多校劃片的地區小學、初中可采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學校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擅自附加條件選拔新生入學,支持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采取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對于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與公辦學校同步,嚴禁提前招生。同時,鼓勵學校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對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并加強社會監督。
《通知》指出,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高中嚴禁跨市招生
逐步取消獨生子女中考加分
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入學,根據教育部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的有關要求,3000人以上的大規模高中學校必須嚴格控制招生規模。
《通知》要求,各市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根據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核定的辦學規模和嚴格控制大班額要求確定每所學校具體招生計劃。
完善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60%。
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行為,除國家和省里批準舉辦的實驗班外,嚴禁跨市招生,嚴禁擅自提前招生。
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嚴格控制比例。
《通知》還要求,要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從2015年入學的初一學生全面取消體育、藝術、電腦制作、科技發明類等加分項目。
同時要求,適應人口政策變化,逐步取消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項目。
義務教育“一個也不能少”
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為做好家庭困難學生入學,《通知》要求,協同扶貧部門,加強助學政策宣傳,精準分類施策,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保障,確保完成義務教育,不讓一名適齡兒童因貧失學。
關于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通知》要求,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要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專項保護行動活動成果,防止學生輟學。
關于殘疾兒童入學,《通知》要求實行“零拒絕”“全覆蓋”,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整體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和要求,保障所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在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上,《通知》要求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細化入學(入園)操作程序。對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錄取、義務教育入學和學前教育入園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當地教育部門按規定優先協調辦理入學(入園)手續。
統籌城鄉教育資源
解決擇校熱,嚴控大班額
為了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通知》要求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人口政策調整、戶籍制度改革,著眼于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展需要,堅持標本兼治,積極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推進學區制辦學和學校協作,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布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
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應按照不超過班額標準(小學45人,中學50人)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合理分流學生。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招生紀律“十項嚴禁”
嚴禁入學“捐資助學”,嚴格學籍管理
按照我省學籍管理規定,2018年新入學一年級新生和幼兒園新入園兒童,學校、幼兒園應于10月底前完成學籍注冊,煙臺市教育部門將于年底前完成確認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管理系統關閉新生學籍注冊功能。
對招生工作,教育部門提出必須要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完善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為了將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根據要求,煙臺市將于2018年秋季開學后2周內,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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