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8-05-21 18:34:05
膠東在線5月21日訊(記者 侯嘉偉 通訊員 姜波)很多人頭天晚上喝了酒,以為第二天開車上路不算違法,但是喝多了,酒還沒消駕車上路,就構成酒后駕駛了。5月20日一大早,煙臺市萊山區金斗山路附近,駕駛員酒后駕駛營運貨車被交警四大隊民警查獲,不但要被罰款拘留,因駕駛證被吊銷恐怕工作也難保。
當天早晨8時30分,一輛牌號為魯FAZ***的重型貨車沿金斗山路由西向東行至金斗山路金地格林小區處,被交警四大隊民警攔停例行檢查。司機一下車,民警就聞到了一股酒味,“你喝了多少酒啊?”民警詢問道,“開車哪敢喝酒啊,就是頭天晚上喝了點,這總不會還算吧。”駕駛員面對民警的詢問理直氣壯的回答。民警當場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檢測,檢測結果是5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民警將其帶至交警四大隊執法辦案區詢問得知,駕駛員姓孫,持有準駕車型為A2E的駕駛證,2017年在某公司從事混凝土運輸工作,事發當天駕駛的是公司車輛,使用性質是貨運,屬于營運車輛。孫某交待,頭天晚上和三個朋友在家里喝了半斤白酒,感覺是頭天晚上喝的酒,休息了一晚上到早晨應該酒醒了,就開著車送貨了,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孫某稱自己的工作性質也知道開車不能喝酒,但是沒想到頭天晚上喝酒還能被查出來,對自己因此失去工作表示萬分后悔。
根據相關規定,孫某因酒后駕駛營運車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民警提醒:酒后駕駛營運車的處罰更為嚴厲,不僅僅是罰款扣分,同時面臨的是駕駛證被吊銷因而失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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