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8-06-29 10:12:06
對于幼兒保教費報銷的相關問題,很多家長并不是太了解。28日,記者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近日,在煙臺市物價局、煙臺市財政局和煙臺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市直機關幼兒園等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幼兒保教費報銷,按《關于職工子女保教費報銷細則》規定執行。
《細則》提到,職工計劃內生育子女及依法收養子女上幼兒園繳納的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按本細則規定予以報銷。父母停薪留職、辭退和計劃外生育子女,一切費用自理,單位不予報銷。
職工子女幼兒園保教費,由父母雙方憑幼兒園開具的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或由稅務機關出具的正式發票,按月或按學期到所在單位報銷。具體報銷辦法按下列規定執行:父母雙方均在本地工作,子女在本地入園的,保教費由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各報銷35%。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現役軍人),子女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70%。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現役軍人),子女在外地入園的,本地單位不予報銷。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子女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職一方的單位報銷70%。喪偶或者離婚的,其子女入園費用由撫養方所在單位報銷70%。
在民辦幼兒園入園的,保教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能超過同類別無財政撥款公辦幼兒園報銷標準。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由幼兒家長負擔。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所需經費,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科目中列支。
本通知適用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另行研究制定報銷標準。中央、省駐煙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駐煙各企業,可根據本單位實際,自行確定報銷標準或參照本通知執行。(記者 梁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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