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23 14:00:07
7月23日,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對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違規銷售行為處理意見的通報,通報中指出濟南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泉城旺角項目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銷售商品房,違反了《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全市通報批評等處罰。
具體通報內容如下,近期接群眾舉報,反映濟南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歷下區泉城路泉城旺角項目,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銷售商品房。經調查,泉城旺角項目2012年4月份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同年9月份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又簽訂了《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此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第三章第二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商品房承銷機構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規定,嚴重擾亂了濟南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經研究決定,給予濟南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全市通報批評,違規行為計入企業不良行為檔案,并移交市城管執法部門,進行依法處罰。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引以為戒,認真遵守商品房銷售規定,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自律,規范行為,守法經營,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對于蓄意違規、影響較壞的開發企業,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公開曝光、嚴肅處理。(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趙夏曄 通訊員關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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