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09-04 08:30:09
魯網9月4日訊(山東商報記者 鄭芷南 通訊員 徐忠 張東亮)山東省煙臺市開發區的王某因為在朋友圈經營煙草生意,最終因涉嫌非法經營犯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而順著王某這條線索,煙臺開發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以大數據為支撐,經過反復深度研判,牽出了一連串的網絡非法經營煙草產業鏈,先后從全國多個城市抓獲8名“上線”及“下線”,涉案金額累計300余萬元。
犯罪嫌疑人薦某被抓獲 (煙臺警方供圖)
民警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煙臺警方供圖)
朋友圈搜到美女賣香煙
2017年初,煙臺開發區公安分局偵經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朋友圈里進行香煙交易。按我國法律規定,香煙是專營商品,必須取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資格,還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才允許銷售。
既然在朋友圈賣煙,那就從朋友圈找線索。經偵民警通過搜索“附近的人”,很快找到一個賣家。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女人的微信,實則不然。為跟進這條線索,辦案民警根據舉報人訂購的一條進口的“鴨綠江”牌香煙,和一條“牡丹”、一條黑色包裝的中華香煙,展開了案前調查工作。為防止被騙,舉報人要求對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對方很爽快,說自己就在煙臺開發區,將交易地點約在了開發區一家工廠附近。見面后民警才知道,對方是一名男性青年,而且穿著附近這家工廠的工作服,從滿是油污的工作服上,隱約看出了廠名。他似乎并不認為自己賣煙是違法行為。
3條香煙,售價共590元。這名姓王的男子當場接到對方600元,回去還通過微信找零10元給了舉報人。經煙草專賣部門鑒定,那條寫著專供出口的黑色包裝中華香煙以及牡丹香煙為假煙,“鴨綠江”牌的香煙則產自朝鮮。
國企工人朋友圈開“煙店”
隨之,涉案的王某被傳喚至煙臺開發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
今年30多歲的王某是開發區某國企的車間工人,看到身邊的人都干起了微商,他便動了心思。王某以前在朋友圈買過煙,感覺價格便宜,抽起來也可以,覺得是個不錯的賺錢路子。2017年,王某也開始在朋友圈賣煙。
微信朋友圈賣煙不需要囤貨,只要把買家需要的品牌告訴上線,再把錢打過去,自有上線把貨快遞到買家手里。只要動動手指,一條煙就可賺二三十元,一個月少說也有幾千元的收入。不少人覺得這種賺錢的方法省時省力,但沒意識到這已觸犯了法律。
通過王某手機里的微信交易明細及轉賬記錄,煙臺開發區經偵民警發現,王某的上線有5條,分別來自貴州、福建、廣東等地。半年時間里,他從其上線處購進各型卷煙700條并銷售,價值20余萬元。
民警兩下貴州搜索“上線”
根據王某的供述,他所銷售的煙草,大部分是通過他的“上線”陳某提供而來。于是,辦案民警順藤摸瓜,開始對陳某展開跟蹤調查。經過三個月的細心調查,開發區經偵大隊基本鎖定了陳某的所在位置——貴州省六盤水的盤州市。為抓捕陳某,經偵民警兩次前往貴州,9月底找到陳某具體居住地點,10月18日深夜,動手將陳某抓捕歸案。
辦案民警介紹,陳某在貴州當地和親戚合伙經營著一家買賣不錯的飯店,家庭條件比較富裕。而據陳某交待,自己是從2015年便開始在網上銷售煙草,原本覺得自己“經驗”已很豐富,沒想到還是被抓到了。根據陳某手機里的線索,從2015年至2017年,他共非法銷售了價值169萬元的煙草。
煙臺開發區經偵大隊根據陳某的供述及其手機分析線索,先后又揪出了隱藏在全國多個城市的“下線”:位于上海的唐某、云南的楊某、大連的李某和薦某及煙臺萊州的顧某。經警方核實,唐某的涉案金額達22.3萬元,李某和薦某的涉案金額高達9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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