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0-11 21:46:10
2016年初,宗先生在濟南市北園大街鵲華天禧購買了一套62平米的小戶型,按購房合同于2017年底交房,但由于停工令和綜合驗收未通過等原因,他遲遲無法收房。最近,開發商告知他房子可以交付了,但前提是必須簽免責協議放棄延期交房這幾個月的違約金。目前,幾十名業主已就違約金的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
開發商多次延期交房,業主很著急
宗先生說,他是2016年1月在鵲華天禧買的房,當時的價格是一平米8600元,他看中一套兩室一廳62平米的小戶型,為了少還房貸,他交了50%的首付,并貸款20多萬元。根據購房合同,交房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但直到12月20日時,他還是沒有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通知。
“按說離交房還有十多天的時候,開發商就會發通知,但他們一直沒有消息。”宗先生說,為了弄清楚怎么回事,他來到鵲華天禧售樓處詢問情況,工作人員稱因為環境整治的停工令,工期被延誤了,盡量爭取1月份交房。不過,到1月時開發商又無法交房了。
宗先生說,拖了一段時間后,開發商到3月才表態說要交房,但這時業主們發現開發商并未取得綜合驗收,違反合同規定,因此拒絕收房。“開發商擅自交房,當時我們找了街道辦維權,街道辦約談了開發商,他們就停止交房了。”
宗先生說,4月中旬時開發商給他們發了函,稱質量驗收、消防驗收已完成,但還有些手續要辦,9月底才能公示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也就是說要延期到9月底交房。不過,在6月時,由于開發商完成了竣工驗收,雖沒有綜合驗收,但還是偷偷交房了一百多戶,且收房的業主都要簽免責協議,協議中稱交房是業主申請的,和開發商沒有關系。
承諾的違約金沒了,只給數千元補償款
眼看著到了10月,開發商已完成綜合驗收,宗先生很開心,覺得自己能收房了,還能拿到之前開發商承諾的違約金。“3月份我們來找開發商時,他們說在這之后的我們能拿到違約金。”宗先生說,按照每天購房款的萬分之零點五算,這9個月來他的違約金有7000多元,而那些120平米大戶型的業主違約金有近兩萬。
不過,當業主們來交房現場時,卻被告知想收房必須簽一份免責協議,協議中開發商補償給業主部分金額,雙方關于延期交付事宜再無任何爭議,也就是說放棄違約金。“昨天簽協議后32寸電視機和掃地機器人二選一,今天又改口了,說3月31交房的給2000元補償款,12月31的給4000元,你拿錢簽了協議再收房。”宗先生表示。
宗先生說,他們只想按合同規定來拿違約金,但開發商卻強迫他們簽免責協議,讓他們放棄違約金只拿幾千元補償款,他們肯定不同意。“已經有不少業主到法院起訴開發商了。”宗先生表示,畢竟已經延期了幾個月才交房,他們現在只想先收房,至于違約金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
開發商:走訴訟程序 判決下來后再交房
10月11日下午1點多,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隨宗先生等幾名業主來到鵲華天禧交房現場。宗先生進去不久帶出來一份“商品房交付確認書”,上面寫著買受人收到補償款現金4000元后,雙方就延期交付事宜無任何爭議,且互不追究責任。“說是不簽也可以收房。”宗先生說,他的違約金只有7000多元,為了避免起訴的麻煩,他打算簽字收房。
不過,等到其他業主前去辦收房手續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在法院起訴了開發商的業主無法收房。“他們給我們起訴的業主弄了一個黑名單,說想要收房也可以,必須先撤訴。”業主明女士告訴記者,因不滿開發商的做法,他們下午找了相關部門投訴,結果開發商解釋說他們這部分業主無法交房是因為房屋有質量問題,至于哪里需要整改并沒有說明白。
就樓盤延期交房和違約金的問題,11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系了鵲華天禧的一位張姓負責人。張先生表示,交房時間確實往后拖了,他們會給業主發放一筆補償款,要領補償款的才簽確認書,不簽也可以直接辦交房,此前并未讓業主簽放棄違約金的免責協議。至于違約金,業主走訴訟渠道即可,“違不違約還不一定呢”。
針對起訴了開發商的業主無法收房的問題,張先生解釋,他們沒有要求業主撤訴,因為現在訴訟已經進入了法律程序,他們按照法律程序走,就不按照正常交房程序走了。“他們訴訟的不就是交房違約金的事么,我們就給他按訴訟走。”張先生表示,等判決下來后,他們該付違約金就付違約金,并給業主辦理交房,即使不該他們付違約金,他們也會正常辦交房。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戚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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