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網絡電視臺
2018-11-04 17:08:11
官先生向記者反映說,自家老人在勁松五路的恒星老年公寓身亡。
因為沒有合理的解決方案,老人至今仍然停放在醫院的太平間里。老人到底怎么去世的,這還得從一個電話說起。
官先生是初福州老人的外甥,舅舅初大爺一輩子沒結婚,無兒無女,三年之前,他就把老人送到了勁松五路上的恒星老年公寓。9月2號一大早,老年公寓的服務員來電話說,老人不見了。三分鐘之后,服務員的電話又來了。
官先生立馬趕到了老年公寓,而此時,老人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
在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上寫著:經法醫檢驗、結合現場勘查及派出所調查,符合高墜死亡。從老人尸體的位置來看,老人是從樓上墜樓身亡,到底怎么去世的,無法推測。不過家屬們覺得,老年公寓有一定責任。
家人們懷疑,老人是晚上出的事,第二天才被發現,老年公寓方面在管理存在漏洞,后續的處理也不積極。
老年公寓方面對老人去世又是什么說法呢?行動員和老人的家屬一起找到了恒星老年公寓。
工作人員說,公寓領導都去開會了。也不方便提供領導的聯系方式。老人家屬提供的負責人電話,也處于關機狀態。老年公寓無人出面,初先生和官先生領著行動員找到了老人出事的地點。
老人墜亡的地點
工作人員說,老人住在公寓的三樓,應該是從三樓的一處窗戶上墜落的。家屬質疑,當天晚上工作人員為什么沒有查房,如果查房及時老人還會否出現意外?
根據家屬提供了的資料,恒星老年公寓一位臧院長曾經在9月16號,18號,跟老人的家屬做過短信溝通。10月30號臧院長短信告知家屬,建議到法院起訴。
初先生也說,確實當時自己一生氣,張口要了30萬的賠償。不過,他們還是希望老年公寓能配合協商、盡快處理。
由于老人的家屬和老年公寓都沒有提供雙方簽訂的合同,所以,合同上的具體約定無法得知。
那么老人的去世,老年公寓是否有責任呢?行動員咨詢了律師。
山東成功律師事務所主任孔姣表示,養老院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就要看養老院存不存在過錯,另外還要看過錯與死亡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只有存在過錯且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才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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