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06 16:10:11
駕車在高速公路上什么時候最想看見交警?當然是遇到故障、輕微事故需要幫助時。不過,也有例外,11月6日上午,一輛小型客車高速上爆胎,可是駕駛人看見巡邏的高速交警竟然第一時間選擇了駕車逃逸。這里面自然是有問題,交警跟上前去,查出了一連串違法。
6日上午9時,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民警在濟青南線黃島段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客車因車輪爆胎停在應急車道上,沒有設置三角警示牌,非常危險,民警下車查看,正準備詢問情況。駕駛員看到民警后,立即上車駕車逃逸。民警駕車跟在該車后方,隨后該車駛離高速,從ETC車道駛出收費站后,停到一處偏僻的小路上,民警立即上前查處。
經查,該車駕駛員朱某持有的駕駛證是C1證,只能駕駛小型客車。但是,他抱有僥幸心理,以為高速上沒有交警檢查,就大膽駕駛大型客車上路,并且為了多賺錢,多載了6個人。他駕駛客車從青島城陽區出發,打算前往濟寧泗水,該車核載17人,但是實際載了23人(包括兩名6歲的兒童)。車輛行駛到濟青南線黃島段王臺南收費站附近時,車輛左后輪爆胎,朱某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沒有采取任何警示措施,由于知道自己存在嚴重違法,也不敢打電話報警,自己聯系朋友過來維修。民警趕到時,該車已經停了半個小時。民警依法對車輛進行扣留,并聯系客運公司派包車將滯留乘客轉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員朱某駕駛證是C1證,沒有資格駕駛大型客車,根據規定對其作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朱某因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超員20%以下,受到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處罰,因車輛發生故障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受到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通訊員 崔瀟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